一、公司股東的權利
(一)股東的概念
股東---是指向公司出資、持有公司股份、享有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義務的人。股東亦稱為出資人、投資人,但出資人、投資人的概念更為寬泛。例如,向合伙企業出資也可稱為出資人,但合伙法中稱為合伙人而不稱為股東,股東是對公司法上的出資人的特別稱謂。股東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組織,還可以是國家。當國家作為股東時,需明確代表國家行使股東權的具體組織,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法律對股東并無行為能力的要求,所以理論上股東可以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當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作為股東時,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行使股東權利。
(二)股東權的特征
股東權具有以下特征:本文來源:考試大網
1、股東權內容具有綜合性。公司法理論將股東權分為自益權和共益權。
?。?)自益權,一般屬于財產性的權利,如股息或紅利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余財產分配權、股份轉讓權等。此為目的性權利。采集者退散
(2)共益權,則是公司事務參與權,一般為非財產性權利,如表決權、公司文件查閱權、召開臨時股東會請求權、對董事及高級職員監督權等。此為手段性權利。
(3)從公司的本質上講,公司只不過是為股東謀取利益的工具,因而自益權是目的性權利,而共益權不過是為了實現自益權的手段性權利。
2、股東權是股東通過出資所形成的權利。出資者通過向公司出資,以喪失其出資財產的所有權為代價,換取股權,成為公司股東。
3、股東權是一種社員權。股東出資創辦作為社團法人的公司,成為該法人成員,因而取得社員權。社員權是一種獨立類型的權利,包括財產權和管理參與權。社員權既不同于傳統私法中純粹的物權或債權,又不同于傳統私法中純粹的人格權或身份權。社員權謂之權利,其實更像一種資格或權限,其實質是團體中的成員依其在團體中的地位而產生的具有利益內容的權限。換言之,社員權有法律資格之外觀而具法律權利之實質,其本質屬性乃為新型之私法權利,而這種權利是與法律主體的財產權、人身權、知識產權相并列的權利類型。
(三)股東權的原則
由于任何一個公司都是由兩個以上股東組成的,而每一股東的出資又往往是不一樣的,又由于公司是負有限責任的,由此決定了股東權的兩項基本原則,即股東的有限責任原則和股東權平等原則。來源:考試大
1、股東的有限責任原則,對于股東權來說是至為重要的,它是指股東除按認繳的股份繳足出資款外,對于公司之債務或公司債權人不負任何其他責任,或者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正是由于股東權的有限責任原則才使得股東能夠無后顧之憂地向公司投資,才使得公司能夠募集資本,擴充規模。
2、股東權平等原則,是指任一股東所享有之權利與負擔之義務均屬平等而無差別待遇或歧視,即所謂同股同權。但股東權平等事實上是指按照股份數額的比例而言平等,并非按股東人數的劃一平等。因為如前所述,每一股東的出資額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不一致的,股東只能根據其對公司的出資額的比例來具體享有權利和負擔義務,所以每一股東實際享有的權利和負擔的義務取決于其出資比例。但每一股份所代表的權利是平等的,持有較多股份的股東在法律上并不比持有較少股份的股東優越,盡管在事實上持有較多的股份的股東的意志比持有較少股份的股東的意志更有可能在公司得到實現,但這種差別是由表決規則決定的,而非由股權差別決定的。
(四)股東權的內容采集者退散
我國《公司法》第4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除該條之外,公司法在很多其他條文中都規定了股東的具體權利。股東權利歸納起來可分為以下12類:
1、發給股票或其他股權證明請求權;(股東權中的財產權)
2、股份轉讓權;(股東權中的財產權)來源:www.examda.com
3、股息紅利分配請求權,即資產收益權;(股東權中的財產權)
4、股東會臨時召集請求權或自行召集權;(為股東權中的管理參與權)
5、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即參與重大決策權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為股東權中的管理參與權)
6、對公司財務的監督檢查權和會計賬簿的查閱權;(為股東權中的管理參與權)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7、公司章程和股東會、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的查閱權和復制權,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沒有復制權;(為股東權中的管理參與權)
8、優先認購新股權;(股東權中的財產權)
9、公司剩余財產分配權;(股東權中的財產權)
10、權利損害救濟權和股東代表訴訟權;(為股東權中的管理參與權)
11、公司重整申請權;(為股東權中的管理參與權)
12、對公司經營的建議與質詢權。(為股東權中的管理參與權)來源:考試大
(五)股東權的分類
股東權中的上述權利又可依不同標準進行分類:
1、依權利行使之目的為標準,可分為自益權與共益權。
?。?)自益權---是指股東專為自己利益行使的權利,如發給股票或其他股權證明請求權、股份轉讓權、股息和紅利分配請求權、公司剩余財產分配請求權等;
?。?)共益權---是指股東為自己利益同時也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權利,如出席股東會并表決權、請求法院宣告股東會決議無效權、請求召集股東臨時會或自行召集權。
2、依權利主體之不同為標準,可分為普通股股東權和特別股股東權。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1)普通股股東權---是指一般股東享有的權利;
(2)特別股股東權---是專屬特別股股東所享有的權利。有關特別股股東權利的范圍、行使順序、數額、優惠待遇限制等一般都在公司章程中加以規定。我國公司法對此未作規定。
3、依權利之性質為標準,可分為固有權和非固有權。
?。?)固有權---指根據公司法規定不得以章程或股東會議予以剝奪的權利,如特別權與共益權;本文來源:考試大網
(2)非固有權---指可依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加以剝奪的權利,自益權多屬此類權利。
4、依權利之行使方式,可分為單獨股東權和少數股東權。
(1)單獨股東權---指股東一人可單獨行使的權利,如表決權、股息紅利分配請求權、股東代表訴訟權等;
?。?)少數股東權---指達不到一定股份數額便不能行使的權利,如股東會臨時召集請求權、公司重整申請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