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是指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依法提請上一級人民法院審判的活動。
申訴,是指公民或法人認為對其某一問題的處理結果不正確,而向國家有關機關申述理由,請求重新處理的行為。
來源:www.examda.com 抗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或裁定,認為確有錯誤,提請人民法院再審判的活動。它是人民檢察院監督人民法院審判活動的一種重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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