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最近租了一個鋪面,在營業中。工商及外管的來檢查才知那鋪面是用消防通道搭建的,而跟本不可以用作商鋪用途的。于是我找房東協商提前解除那租賃合同,可房東卻說是我單方違約,簽租時所交的押金4500元就作違約金處理。請問我去法院起訴能向房東要回押金嗎?
答:以你所述,該商鋪屬于違法建筑,而且還占用了消防通道,問題就更嚴重。因此,出租人根本對該房屋沒有所有權和使用權,更無對外出租的權利。故該租賃合同無效,根本談不上你違約,而對方卻有欺詐之嫌。你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對方退還押金,并賠償因此給你帶來的損失。
相關法條:《合同法》考試大收集
第四十二條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ㄒ唬┘俳栌喠⒑贤?,惡意進行磋商;
?。ǘ┕室怆[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ㄈ┯衅渌`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ǘ阂獯ǎ瑩p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ㄈ┮院戏ㄐ问窖谏w非法目的;
?。ㄋ模p害社會公共利益; 考試大收集
?。ㄎ澹┻`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第五十六條 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