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識解讀
構成要件由具體要素組成。組成要件的要素,就是犯罪構成要件要素。例如,行為主體,特殊身份,行為,結果等。
構成要件要素有許多分類,法考中常考的有以下幾種:
(一)記述的構成要件要素與規范的構成要件要素
記述 | 只需要法官的認識活動即可確定的要素。例如,人、物、殺害等。 |
規范 | 還需要法官進行規范評價的價值判斷才能認定的要素。例如,猥褻、侮辱等。 |
(二)積極的構成要件要素與消極的構成要件要素
積極 | 積極地、正面地表明成立犯罪必須具備的要素。絕大多數的構成要件要素都是積極的構成要件要素。 |
消極 | 否定犯罪成立的要素。例如,刑法第389條第3款規定:“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
(三)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與不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
成文 | 刑法明文規定的構成要件要素。絕大多數的構成要件要素都是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 |
不成文 | 刑法條文表面上沒有明文規定,但成立犯罪所必須具備的要素。例如,不真正不作為犯的義務來源、過失犯罪的結果回避可能性等。 |
(四)真正的構成要件要素與表面的構成要件要素
真正 | 能為行為的違法性提供根據的要素。絕大多數的構成要件要素都是真正的構成要件要素。 |
表面 | 沒有為行為的法益侵害性提供根據的要素。例如,刑法第277條第4款規定中的“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顯然不是成立犯罪的必要條件(若使用了暴力,更構成犯罪),也沒有為行為的違法性提供根據,即為表面的構成要件要素。 |
二、典型題解
關于構成要件要素,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
A.傳播淫穢物品罪中的“淫穢物品”是規范的構成要件要素、客觀的構成要件要素
B.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中的“簽訂、履行”是記述的構成要件要素、積極的構成要件要素
C.“被害人基于認識錯誤處分財產”是詐騙罪中的客觀的構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
D.“國家工作人員”是受賄罪的主體要素、規范的構成要件要素、主觀的構成要件要素
參考解析:
選項A正確。何為“淫穢物品”,需要法官進行價值判斷才能認定,因此屬于規范的構成要件要素。同時,“淫穢物品”屬于行為對象,是客觀的構成要件要素。
選項B正確。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中的“簽訂、履行”只需進行一般認識即可判斷,因此屬于記述的構成要件要素,同時,正面地表述了構成犯罪的要件,為積極的構成要件要素。
選項C正確。“被害人基于認識錯誤處分財產”是詐騙罪的客觀構成要件的組成部分;《刑法》第266條對詐騙罪的規定中也并沒有提到被害人要基于認識錯誤處分財產,因此屬于不成文構成要件要素。
選項D錯誤。“國家工作人員”是行為人的客觀特征,而非行為人內心、主觀方面的內容,因此屬于客觀構成要件要素。并且,何種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不需要進行價值判斷,因此“國家工作人員”屬于記述的構成要件要素。
上述知識點小伙伴們是否都掌握了呢?如果還有不明白的,來聽聽樂毅老師的精彩講解吧>>
225小時學透8科教材知識點,25小時掌握8科考點及做題技巧,7天退換課程+授課老師24小時答疑,法考就選233!全程輔導,高效備考!馬上開始你的法考之旅!>>
無論世界怎樣喧囂,只希望你可以不被打擾。我們為你準備了免費題庫,靜下來,再堅持一會兒,成功的花兒很快就要綻放了>>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