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文濤老師簡介:十余年豐富教學經驗,專注打造簡單易懂的行政法。上課干貨滿滿,輕松幽默;自創行政法“知識樹”學習方法,大幅度降低考生學習行政法的難度。
/ 01 /
正面列舉的受案范圍
行政處罰 | 所有行政處罰均可訴 |
行政強制 | 所有行政強制行為(包括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均可訴 |
行政許可 | 所有行政許可過程中的具體行政行為均可訴 |
行政確權 | 行政機關確認自然資源權屬(包括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屬的行政確權行為 |
行政征收、征用及其補償決定 | 行政機關征收土地、房產或征用設備等行為屬于受案范圍,征收征用理所應當對財物的權屬人進行補償,對補償數額等不服起訴也屬于受案范圍 |
行政不作為 | 不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未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 |
行政壟斷 | 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 |
行政協議 | 行政機關為實現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目標,在法定職責范圍內,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協商訂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權力義務內容的協議(允許民告官,不允許官告民) |
違法要求履行義務 | 包括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 |
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合法權益 | 1.行政裁決:行政機關對平等主體間的民事爭議作出的具有強制力的決定 |
/ 02 /
反面排除的受案范圍
無行政性 | 1.國家行為 |
無特定性 | 抽象行政行為(部分抽象行政行為可附帶提起訴訟) |
無處分性 | 1.行政調解行為 |
無單方性 | 行政機關從事的民事合同行為 |
無外部性 | 1.行政機關之間內部行為 |
其他 | 1.行政協助司法行為 |
牛刀小試:
1【單選題】、某市建設委員會于1月10日印發了《關于為治理城市儀容拆遷濱江道沿街建筑的通告》的文件,責令凡濱江道街旁5米內50家住戶于10月1日前一律拆遷,否則,強制拆除。陳某系此類建筑所有人之一,他對市建委的行為不服,欲提起行政訴訟。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陳某可對該行為提起行政訴訟,因為市建委發布文件的行為針對的是特定的相對人――濱江道街旁5米內50家住戶,而且具有直接執行力,是可訴的具體行政行為
B.陳某不可對該行為提起行政訴訟,因為該行為是以“文件”為載體的,而“文件”是抽象行政行為的表現形式,市建委的行為是抽象行政行為,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C.陳某不可對該行為提起行政訴訟,因為該行為尚未形成一個完整的具體行政行為,對相對人尚未造成實際影響,不具可訴性
D.陳某不可對該行為提起行政訴訟,因為市建委發布文件的行為不是針對特定對象作出的,而且具有反復適用性,因此屬于抽象行政行為,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2【單選題】、某市市政府為了引進外資,搞活地方經濟,發布一文件稱:如果有關企業或個人介紹外國企業在該市投資達1000萬美元以上,市政府獎勵10萬元人民幣。公民甲通過自己的海外關系聯系一外商,該外商在該市投資2000萬美元。但事后市政府拒絕給予該公民10萬元人民幣獎勵。公民甲能否就市政府的拒絕獎勵的行為提起行政訴訟()
A.不可以。行政訴訟法并未列舉行政獎勵行為,因行政獎勵行為引發的爭議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B.不可以。市政府的文件是行政指導行為,對公民甲并不具有強制力,因而市政府拒絕履行行政指導所設定義務的行為是不可訴的
C.可以。因行政獎勵是具體行政行為,市政府不給予甲公民獎勵的行為侵犯了甲的財產權。市政府的行為是可訴的
D.不可以。公民甲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因市政府與甲之間是要約一承諾的民事合同關系
3【多選題】、對于下列起訴,哪些不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
A.某公司與縣政府簽訂天然氣特許經營協議,雙方發生糾紛后該公司以縣政府不依法履行協議向法院起訴
B.環保局干部孫某對定期考核被定為不稱職向法院起訴
C.李某與房屋征收主管部門簽訂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后李某不履行協議,房屋征收主管部門向法院起訴
D.縣政府發布全縣征地補償安置標準的文件,村民萬某以文件確定的補償標準過低為由向法院起訴
A項:本題中,某公司與縣政府簽訂天然氣特許經營協議,雙方發生糾紛后該公司以縣政府不依法履行協議向法院起訴,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故說法不符合題意,不當選。
B項:本題中,環保局干部孫某對定期考核被定為不稱職向法院起訴,屬于行政機關作出的涉及該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處理決定,不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故說法符合題意,當選。
C項:本題中,李某與房屋征收主管部門簽訂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后李某不履行協議,房屋征收主管部門向法院起訴,不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行政協議只允許“民告官”,而房屋征收主管部門是“官”,不能“官告民”。故說法符合題意,當選。
D項:本題中,縣政府發布全縣征地補償安置標準的文件,該文件屬于規章以下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村民萬某對該文件不服直接提起行政訴訟,不屬與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故說法符合題意,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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