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社會工作的主要角色
1.5.1社會工作的角色
(1)直接服務角色指的是社會工作者直接面對服務對象的服務活動,社會工作者的直接服務角色如下。
?、俜仗峁┱呱鐣ぷ髡咦鳛榉仗峁┱?,提供的不是簡單的體力勞動,而常常是復合型的服務,即它會賦予服務以更多內容,通過這種服務盡量使受助者獲得更大幫助。
?、谥С终呱鐣ぷ髡呙鎸Ψ諏ο?受助者)不但要提供直接服務或幫助,也要鼓勵其在可能的情況下自強自立,克服困難,自我決策,即“助人自助”,并且應該成為服務對象積極反應的支持者、鼓勵者,并應盡量創造條件使服務對象自立或自我發展。
?、鄢珜д叱珜巧鐣ぷ髡呦蚍諏ο筇岢撤N行為。在服務對象必須采取新的行動才能有助于其走出困境但服務對象對新的行動又不了解時,社會工作者應該成為服務對象采取某種行為的倡導者,即向服務對象倡導某種合理行為,并指導他們以使其成功。
(2)間接服務角色
?、俟芾碚咴谏鐣ぷ鬟^程中,社會工作者需要對該過程進行有效控制,對助人過程有科學的設計,并力圖使實際過程能合理、有效的展開。
?、谫Y源籌措者社會工作者要解決服務對象的困難和問題,為了服務的順利開展,常常需要聯絡政府部門、福利服務機構的負責人及同事、自愿組織甚至廣大社會,向他們爭取服務對象及資源。
?、壅哂绊懭水斏鐣ぷ髡咴诜者^程中發現某些問題具有普遍性時,他就可能和應該向有關政府部門提出建議,制定、修訂和完善政策。這樣,可以避免社會問題的再次發生和減緩社會問題。在這種情況下,社會工作者就扮演著政策影響人的角色。社會工作者對適時地制定和改善社會政策負有一定責任。
?、苎芯空呱鐣ぷ髡咭行У亟鉀Q問題,就必須科學地評估問題,合理地設計服務方案,準確地理解服務對象的行為,社會工作者作為一個有心人,對自己的實踐經驗進行研究可以提高專業服務水準,發展社會工作專業知識與理論,可以為社會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