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的法規與政策,是推進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的主要依據和重要保障,是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從事這方面工作必須掌握的基本知識。
一、牢記并收藏
(一)居民委員會的性質、組織設置和主要職能
居民委員會的性質、組織設置和主要職能 |
居委會性質和特點 | 1、群眾性
居民委員會既不是政權組織,也不是基層政府的派出機構,而是群眾性組織。
2、自治性
在國家法律和政策規定范圍內,在基層黨組織領導和基層政府派出機關指導下擁有一定自主權和自決權。
3、地域性
居民委員會是地域性群眾組織,根據居住狀況、人口多少,便于群眾原則設立的。 |
居委會的組織設置 | 1、社區居委會的設置充分考慮公共服務資源配置和人口規模、管理幅度等;
2、加快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工礦企業所在地、新建住宅區、流動人口聚居地社區居委會組建工作;
3、建住宅區居民入住率居民入住率達到50%的,應成立社區居民委員會,此之前應成立居民小組或由相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代管,實現對社區居民的管理。 |
居委會的工作人員 | 《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居民為會員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5~9人組成。 |
居委會主要職能 | 1、依法組織居民開展自治活動;
2、依法協助城市基層人民政府或其排除機關開展工作;
3、依法依規組織開展有關監督活動。 |
(二)居民自治的基本內容
居民自治的基本內容 |
民主選舉 | 1、由本居住地區全體有選舉權的居民選舉產生,即“直接選舉”。
2、由每戶派代表選舉產生。
3、根據居民意見,可以由每個小選舉代表2-3人選舉產生。
4、居民委員會每屆任期3年,其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5、年滿18周歲的本居住地區居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
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 1、居民會議由居民委員會召集和主持,居民委員會向居民會議負責并報告工作。
2、居民會議由18周歲以上的居民組成。既可以由全體18周歲以上的居民參加,也可以由每戶派代表參加,還可以由每個居民小組選舉2-3人參加。不管哪種形式,居民會議的選舉代表過半數出現,才能舉行。
3、有1/5以上的18周歲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戶或者1/3以上的居民小組提議,應當召集居民會議。 |
(三)居民委員會選舉
村民委員會選舉相關內容 |
村民委員會選舉 | 村民委員會實行民主選舉,每屆任期3年,屆滿應當及時舉行換屆選舉。 |
村民選舉委員會的產生和構成 | 1、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組成,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實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2、村民選舉委員會的人數應當根據村民居住狀況、參加選舉村民的多少決定,不少于3人,以奇數為宜。 |
關于選民登記的相關規定 | 1、《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年滿18周歲的村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2、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20日前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布。
3、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有異議的,應當自名單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村民選舉委員會申訴,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3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并公布結果。 |
委托投票 | 1、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可以委托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
2、每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過3人。 |
村民委員會的性質和組織構成 | 于村民委員會的構成,《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3-7人組成。 |
另行選舉 | 1、另行選舉可以在選舉日當日舉行,也可以在選舉日后10日內進行,具體時間由村民選舉委員會確定。
2、另行選舉的,第一次投票為當選的人員得票多的為候選人,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村民委員會成員已選足3人的,不足職位可以空缺。
3、主任、副主任都未選出的,由村民代表會議在當選的委員中推選1人主持工作。 |
村民委員會成員罷免 |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聯名,可以提出罷免村民委員會的要求。 |
(四)村民(代表)會議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村民(代表)會議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主要內容 |
召開村民會議 | (1)村民會議由本村18周歲以上的村民組成
召開村民會議,應當有本村18周歲以上村民的過半數,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代表參加,村民會議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
(2)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
有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議,應當召集村民會議。召集村民會議,應當提前10天通知村民。
(3)召開村民會議,可邀請駐本村企業、事業單位和群眾組織派代表列席。 |
村民代表會議 | (1)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和村民代表組成,村民代表應當占村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的4/5以上,婦女村民代表應當占村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的1/3以上。
(2)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15戶推選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組推選若干人。
(3)有1/5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議,應當召集村民代表會議。
(4)村民代表會議由2/3以上組成人員參加方可召開,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同意。 |
村民小組會議 | 召開村民小組會議應當有村民小組18周歲以上的村民2/3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組2/3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所作決定應井道會員的過半數同意。 |
二、現在開始做
1、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有1/10以上的村民或1/3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議,應當召集村民會議。召集村民會議,應當提前( ?。┨焱ㄖ迕?。
A、3
B、5
C、8
D、10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有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議,應當召集村民會議。召集村民會議,應當提前10天通知村民。
2、某村擬舉行村民委員會選舉,該村村民老趙與其數名在縣城打工的親戚均登記參加選舉。親戚們因工作繁忙無法回村投票,委托老趙代為投票。根據《村民委員會選舉規程》,老趙最多可以接受( )名近親屬委托代為投票。
A.1
B.2
C.3
D.4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考點:本題考查委托投票。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可以委托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每一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過3人。
3、根據《關于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新建住宅區居民入住率達到( ),應及時成立社區居民委員會。
A.35%
B.40%
C.45%
D.50%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考點:居民委員會的組織設置。新建住宅區居民入住率達到50%的,應及時成立社區居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