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1)參保對象
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
(2)制度模式與資金來源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 職工個人繳費率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
(3)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目錄、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費用,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4)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1)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2)應當由第三人承擔的;
3)應當由公共衛生承擔的以及在境外就醫的費用;
(5)具體的支付方式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相互擠占。
(6)特殊人員的醫療待遇
1)離休人員、老紅軍的醫療待遇不變;
2)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待遇不變;
3)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7)實行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重點推行按病種付費、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試點,完善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等支付方式。
2023年經典考題
1、根據《社會保險法》,下列支出,可由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的是( )。
A.社保經辦機構人員經費
B.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費用
C.參保人員因病死亡的喪葬補助金
D.參保人員境外就醫的費用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D不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