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廣東省民政部辦公廳公布《關于開展2019年度廣東省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遴選和全國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評議工作的通知》,一起來看看廣東省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遴選對象、遴選基本條件以及遴選流程!
一、遴選對象
持有社會工作師(中級)及以上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在我省從事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達一定年限且成績突出,引領示范作用明顯,在業界具有較強影響力的專業社會工作人才。
二、基本條件
按照優中選優原則,切實把德才兼備、業績突出、群眾公認、具有發展潛力的優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推薦出來。推薦人選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工作者職業道德和倫理守則。
2.持有社會工作師(中級)及以上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從事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滿6年,其中在廣東服務連續累計不少于4年,且參選當年仍在崗。
3.具備牢固的社會工作專業價值理念、扎實的社會工作理論知識、豐富的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和較強的社會工作研究能力,能創造性地運用社會工作專業方法和技巧處理各類復雜專業問題,組織實施過有重要影響的社會工作服務項目或案例,獲得服務對象的廣泛認可和好評,為廣東社會工作事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在某一社會工作領域發揮著示范帶動作用。
4.年齡一般在55周歲以下。
5.在同等條件下,對長期在粵東西北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從事服務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適當傾斜。
6.行政機關、無直接提供社會工作服務的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以及學校、科研院所教研人員不參加遴選。
三、遴選流程
按照個人申報、單位推薦、專業評審的程序進行。
流程:申報→初審→審核→評審→公示
個人經單位推薦,并向所在區縣民政局申報并提供以下材料:
(1)廣東省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申報表;
(2)個人社會工作服務成效;
(3)個人獲獎證書、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聘用(勞動)合同、近5年社保繳費記錄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推薦單位應對申報人進行資格審查、考察核實、征求意見,擇優產生推薦人選,并在本單位公示無異議后再予以推薦。
四、推薦名額
每個地市民政局及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可推薦廣東省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人選不超過3人。
五、結果獎勵:
結果確定后,省民政廳將按照《辦法》的有關規定,向獲評人員頒發“廣東省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榮譽證書,選優推薦參加全國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評選并給予10萬元獎勵;對全國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評議為作用發揮較為突出的給予1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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