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教資認定普通話要求: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相應等級。申請語文、對外漢語、小學全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申請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等級。申請其他任教學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
寧夏教資認定對象
(一)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以下統稱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對象范圍
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對象為:寧夏戶籍、持有寧夏有效居住證的社會人員。駐寧部隊(含武警部隊)現役軍人。寧夏普通高校或具有寧夏戶籍在外省就讀的2022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讀專升本學生和在讀研究生,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在我區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且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根據自愿原則,可在居住地或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條件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二)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對象范圍
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對象為我區各高等學校已聘的擬任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