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辯證法是一切科學研究的最一般的方法論,也是兒童心理學研究的最高指導原則。同時,由于各門科學研究的具體對象不同,因而每一門科學又各有它們自己研究的基本原則。
兒童心理學是研究兒童心理發展的基本規律和年齡特征的科學,它應該以下列基本原則為自己研究的指針。
(一)客觀性原則
兒童心理是客觀存在在兒童頭腦中的反映,因此,必須依據兒童的社會生活條件和教育條件以及兒童機體的發展,特別是兒童高級神經活動的發展來進行研究。
(二)實踐性原則
兒童心理不是對客觀存在的機械的反映,而是在兒童的實踐活動中的能動的反應。因此,必須從兒童的行動和活動中去研究,從兒童主體跟其客體(環境和教育)的矛盾統一的關系中去研究。
(三)矛盾性原則
兒童心理發展也跟一切事物的運動發展一樣,是一種矛盾運動,是按照矛盾法則進行的。因此,必須從兒童心理發展的內部矛盾來研究,必須從兒童心理發展的量變和質變的辯證關系上來研究。
(四)教育性原則
一切兒童心理的研究,都必須符合教育的要求。不允許進行足以損害兒童身心健康的研究(例如,資產階級行為主義所進行的關于兒童懼怕的研究,或那些不考慮兒童健康情況的心理實驗),不允許向兒童提出跟共產主義教育目的任務相矛盾的圖片、問題或作業等等。
(五)理論與實際結合原則
兒童心理學的研究應當密切結合我國兒童教育事業中所提出的實際問題來進行。在研究過程中應當注意更多地通過實際來進行,而不是脫離實際地研究而研究。當然,這也決不意味著把研究工作局限在很狹小的“實用”范圍內,更不是排斥那些跟實際相結合的理論問題的研究。
(六)一般與個別結合原則
兒童心理發展既具有一般性,也具有特殊性,因此,研究兒童心理發展的一般事實和規律,也應當考慮到兒童心理發展的特殊規律和個別差異,而不應當把一般和個別絕對對立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