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研究的范圍或內容說,可以區分為整體研究和分析研究。
整體研究也叫做系統研究,就是把兒童心理作為一個整體結構來研究,主要是研究兒童心理發展的整個面貌。例如,研究某一年齡階段兒童心理發展的主要矛盾、活動結構、智力結構或個性結構等等。對這些內容可以進行全面的研究,也可以進行某一方面的研究。前者如6歲兒童或初入學兒童心理特點的研究,或者學前兒童游戲活動的心理特點或學齡初期兒童學習活動的心理特點,學齡初期兒童智力活動的特點或少年期個性發展的特點等等。這種類型的研究有很大的優點,因為兒童的心理面貌是整體的,通過這種研究可以認識兒童心理發展的全貌,便于找出心理發展整個規律以及它和教育工作的關系。當然,這種類型的研究內容是比較復雜的,必須有理論上的和設計上的全面的準備才行。否則容易顧此失彼,不一定能充分而深刻地看到發展的全貌。
分析研究就是對兒童心理發展中某一個別的、局部的、比較小的問題進行比較深入的研究。例如,在兒童智力方面可以研究某一過程或能力,如感知、注意、記憶、思維等,也可以研究感知或思維的某一方面。在個性和其他方面也是一樣。分析研究的優點是便于對某一心理機能進行比較專深的研究,但它的缺點是容易忽略它與整體的聯系, 甚至變成所謂官能主義,即把所研究的能力看成是孤立官能的錯誤。
整體研究和分析研究都是必要的,因為,一方面各種心理過程是互相制約的,智力和個性是互相聯系的;另一方面,它們又是分別屬于不同范疇可以獨立研究的課題。問題在于要在正確方法論的指導下加以正確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