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兒童心理學研究上所用的日記法或傳記法,大多一次只能忻究一個或少數兒童。霍爾廣泛應用的問卷法,雖然可以用于較多兒童,但科學性較差。測驗方法出現以后,對于用比較精確的數量方法研究較多兒童的心理發展,特別是智力發展,開辟了新的道路。法國心理學家比納(A.Binet,1857—1911)是這種測驗學派的代表人物。
當然,測驗法并不始于比納,在比納以前,就有人提出并加以應用,如美國的卡特爾(J. M.Cattell)、德國的艾賓浩斯(H.Ebbinghaus)都是。只是他們還沒有給測驗法以有系統的、精密的設計,只有到了比納的智力測驗出現了以后,測驗法才真正完善起來。
比納和西蒙(T.Simon)合作制成了由許多題目構成的第一個測驗兒童智力發展的標準量表(如兒童應通過哪幾個測驗)叫做1905量表。1908年加以修訂后,叫做1908量表或第二個量表,同年他發表了他的著作《兒童智力的發展》。1911年又對1908量表進行過一次修訂。比納、西蒙量表只提智力年齡(即通過某些測驗就算達到某一智力年齡)。后來美國斯坦福大學心理學教授推孟(L. M.Terman)繼續研究,對比納、西蒙1911量表再加以修訂,成為1916斯坦福修訂量表,在這里,他將施太倫心理商數改為智力商數(1Q),其公式是:
智力年齡(MA)/實際年齡(CA)×100=IQ
測驗法至此算是達到比較成熟的地步。自此以后,一方面,各種兒童心理測驗不斷出現,如奧地利彪勒(C.Bühler)的維也納發展量表、美國格塞爾的耶魯發展量表等。另一方面,除了智力測驗以外,還有很多其他心理測驗出現,如能力測驗、品格測驗等。當前西方各國還把測驗當做一個重要的研究兒童心理發展的工具。
測驗在兒童心理研究上是有一定用處的,但由于這種測驗的一些理論問題還搞不清楚(如先天與后天關系問題,測驗的是智力、能力還是知識經驗,以及測驗本身的信度、效度等問題),過分濫用它來貿然斷定一個兒童心理發展的水平,是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