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教學測量與評價的方法和技術
一、標準化成就測驗
(一)標準化成就測驗的含義及特點
標準化成就測驗是指由專家或學者們所編制的適用于大規模范圍內評定個體學業成就水平的測驗。其特點大致為:測驗是由專門機構或專家學者按一定測驗理論和技術,根據全國或某一地區所有學校的共同教育目標來編制的。所有受試人所做的試題、時限等施測條件相同,計分手段和分數的解釋也完全相同。
(二)標準化成就測驗的優越性
第一,客觀性;第二,計劃性;第三,可比性。
二、教師自編測驗
(一)自編測驗的含義與特點
教師自編測驗是由教師根據具體的教學目標、教材內容和測驗目的,自己編制的測驗,是為特定的教學服務的。教師自編測驗通常用于測量學生的學習狀況,而標準化成就測驗則用來判斷學生與常模相比時所處的水平。
(二)測驗前的計劃
1.確定測驗的目的。
2.確定測驗要考查的學習結果。
3.列出測驗要包括的課程內容。
4.寫下考試計劃或細目表。
5.針對計劃測量的學習結果,選擇適合的題型。
(三)自編測驗的類型
1.客觀題:(1)選擇題;(2)是非題;(3)匹配題;(4)填空題。
2.主觀題:(1)論文題;(2)問題解決題。
(四)有效自編測驗的必要條件
1.信度。信度是指測驗的可靠性,即某一測驗在多次施測后所得到的分數的穩定、一致性程度。
2.效度。效度是指測量的正確性,即一個測驗能夠測量出其所要測量的東西的程度。
3.區分度。區分度是指測驗項目對所測量屬性或品質的區分程度或鑒別能力。
4.難度。
三、非測驗的評價技術
(一)案卷分析
(二)觀察
1.行為檢查單。
2.軼事記錄。
3.等級評價量表。
(三)情感評價
四、教學評價結果的處理
合理的評分過程應包括如下步驟:
1.搜集有關學生的信息,信息可以來源于不同類型、性質的測驗甚至觀察的評價方式;2.系統地記錄下評價的結果,并隨時保持最新的結果;3.盡量將搜集的資料量化,用數據來表示學生的學習情況;4.為了把評價的重點放在最終的學習成就,教師需要加大最后測驗得分的權重;5.評價應該以成就為依據,而其他特征的評價,不要和成就的評價混雜起來。
備考輔導:2013年教師資格HD高清課件全新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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