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教學設計
第一節 設置教學目標
一、教學目標及其意義
教學目標是預期學生通過教學活動獲得的學習結果。怎樣理解教學目標的含義呢?第一,教學目標要著眼于學生的行為,而非教師的行為。第二,教學目標要描述學生的學習結果,而非學習過程。
在教學過程中,教學目標的具體的功能和作用有:
1.指導教學結果的測量和評價
2.指導教學策略的選用
3.指引學生學習
二、教學目標的分類
布盧姆等人對教育目標分類進行了研究并將教學目標分為認知、情感和動作技能三大
(一)行為目標
行為目標是指用可觀察和可測量的行為陳述的教學目標。行為目標的陳述包括三個要素:一是具體目標;二是產生條件;三是行為標準。
(二)心理與行為相結合的目標
用這種方法陳述的教學目標由兩部分構成:第一部分為一般教學目標,要求用一個動詞描述學生通過教學所產生的內部變化;第二部分為具體教學目標,要求列出具體行為樣例,也就是學生通過教學所產生的能反映內在心理變化的外顯行為。
四、任務分析
所謂任務分析指將教學目標逐級細分成彼此相連的各種子目標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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