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內容為中學教師資格綜合素質高頻真題考點:教育法常考條例。
第九條 【教育權利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第四十三條 【受教育者的權利】(常考)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一)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十九條 【校辦產業】(考過)
國家采取優惠措施,鼓勵和扶持學校在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的前提下開展勤工儉學和社會服務,興辦校辦產業。
第七十二條 【刑事、民事責任】
結伙斗毆、尋釁滋事,擾亂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秩序或者破壞校舍、場地及其他財產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侵占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校舍、場地及其他財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十三條 【刑事法律責任】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九條 【考試作弊】(考過)
考生在國家教育考試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組織考試的教育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在考試現場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終止其繼續參加考試;組織考試的教育考試機構可以取消其相關考試資格或者考試成績;情節嚴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停止參加相關國家教育考試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獲取考試試題或者答案的;
(二)攜帶或者使用考試作弊器材、資料的;
(三)抄襲他人答案的;
(四)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五)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考試成績的作弊行為。
例題1:為改善辦學條件,某中學要求所有在校師生按比例集資捐款,用于購買圖書資料及其他教學設備。對于該校的行為,應由教育行政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 )。
A.民事制裁
B.行政處罰
C.刑事處罰
D.行政處分
本題考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題干中,該中學要求所有在校師生按比例集資捐款,違反了上述規定,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D項正確。
例題2:因未能及時繳納寄宿費,學生沈某被班主任取消了參加學校運動會的資格。陸老師的這種做法( )。
A.體現了學校對學生實施獎勵或處分的權利
B.體現了學校組織學生實施教育教學活動的權利
C.侵犯了學生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D.侵犯了學生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的權利
本題考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一)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題干中,運動會屬于學校根據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活動,班主任因學生沈某未能及時繳納住宿費而取消了其參加運動會的資格,故侵犯了學生的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的權利。C項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