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的基本定義是什么?
廣義的考試:泛指社會一切測度和甄別人的身、心各方面的群體或個體差異的活動;如體能測定、性格測定、各種學期考試、招工考試、干部考核、鑒定、競技比賽等。
狹義的考試:是由主辦考試的部門(或個人),根據一定的社會要求,在一定的場所,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選擇適當的內容,對應試者進行的有組織、有目的的測度和甄別活動。因考試的性質、目的、內容、方法、手段不同,又分為眾多類型,就其考試目的可分為,如:資格考試和選拔考試。就其方法可有筆試和口試(面試),筆試又分為經驗性考試(傳統考試)和標準化考試等,分屬于社會和學校兩大考試系統。
2.考試有哪些特性?
考試以人為測試的對象,其本質是測度或甄別人的身心差異的活動。
考試作為一個獨立的系統,其自身有許多獨特的規律和內容,例如考試制度、考試內容、考試方式、考試等級、考試管理等也是一個有規律的運動過程。從考試設計、命題組卷、考試實施到考試結果的分析處理等,如一條多環節的鏈條,各環節相互獨立、互為依存、相互制約,形成一個有序的流程。
3.什么是資格考試?
資格考試是現代人事管理系統中的一類考試。
資格可按評價機制分為水平資格和使用(或執業)資格。水平資格主要表明獲有資格者的學識水平、能力和發展的可能性;而使用資格的含義除包含“水平資格”的內容外,又附加“職務”或“崗位”對人員的特殊要求(如職業道德、工作意愿、年齡、健康等)。使用資格有時限性,不能終身擁有,故要求執業者不斷的通過新標準的考核來保證其執業水平。
目前,我國的資格考試有三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考試及與職稱有關的專項考試。
通過執業資格考試獲得的資格證書,所認可的是使用資格。
4.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性質是什么?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性質:屬于職業準入考試,凡符合條件經過本考試并成績合格者,由國家頒發《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表明其具備了申請執業藥師注冊的資格。本資格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5.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目的是什么?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目的:加強對執業藥師職業的準入控制,科學、公正、客觀地評價應試人員的專業知識、法律知識、職業道德和執業技能,確保執業藥師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以保證藥品和藥學服務質量,保障人民用藥的安全、有效、經濟、合理。
6.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方法是什么?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方法: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采用筆試、閉卷考試形式。
試題類型全部為選擇題,應考人員在固定的答案中選擇正確的、最佳的答案,填寫在專門設計的答題卡上,無需作解釋和論述。
7.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科目有哪些?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科目分為:
中藥學類: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類、中藥學類共考科目)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含中藥學部分和中藥藥劑學部分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含中藥鑒定學部分和中藥化學部分
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學類: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類、中藥學類共考科目)
藥學專業知識(一)含藥理學部分和藥物分析部分
藥學專業知識(二)含藥物制劑部分和藥物化學部分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8.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日程安排是什么?
考試第一天的考試科目
上午: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學專業知識(二)。
考試第二天的考試科目
上午: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