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中標單位應按規定向招標單位提交履約擔保,履約擔保可采用銀行保函或履約擔保書。履約擔保比率為: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為合同價格的5%;履約擔保書為合同價格的10%。
11)材料或設備采購、運輸、保管的責任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12)招標單位按國家頒布的統一工程項目劃分;統一計量單位和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根據施工圖紙計算工程量,提供給投標單位作為投標報價的基礎。
13)招標單位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的規定和工程具體情況確定“招標文件合同協議條款”內容。
14)投標單位在收到招標文件后,若有問題需要澄清,應于收到招標文件后以書面形式向招標單位提出,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或投標預備會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復將送給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單位。
(五)勘察現場與召開投標預備會
1.勘察現場
勘察現場一般安排在投標預備會的前1-2天。
2.召開投標預備會
投標預備會目的在于澄清招標文件中的疑問,解答投標人對投標文件和勘查現場中所提出的疑問。投標預備會可安排在發出招標文件7日后28日內舉行
(六)建設項目投標
(七)開標、評標和定標
(考試大造價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