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工程造價鑒定
1、鑒定項目的委托及終止
(1)鑒定項目的委托
不受地域范圍的限制。鑒定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的鑒定機構名稱、委托鑒定的目的、范圍、事項和鑒定要求、委托人的名稱等。鑒定機構可決定是否接受委托并書面函復委托人。
(2)鑒定機構的回避
1)擔任過鑒定項目咨詢人的;
2)與鑒定項目有利害關系的。
(3)不予接受委托
1)委托事項超出本機構業務經營范圍的;
2)鑒定要求不符合本行業執業規則或相關技術規范的;
3)委托事項超出本機構專業技術能力和技術條件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
(4)終止鑒定
1)委托人提供的證據材料未達到鑒定的最低要求,導致鑒定無法進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鑒定無法進行的;
3)委托人撤銷鑒定委托或要求終止鑒定的;
4)委托人或申請鑒定當事人拒絕按約定支付鑒定費用的;
5)約定的其他終止鑒定的情形。
2、工程造價鑒定組織
(1)鑒定人的配備。
1)鑒定人必須具有相應專業的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但是根據工作需要,可安排非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專業人員作為輔助人員,參與鑒定的輔助性工作。
2)鑒定機構對同一鑒定事項,應指定2名及以上鑒定人共同進行鑒定。對爭議標的較大或涉及工程專業較多的鑒定項目,應成立由3名及以上鑒定人組成的鑒定項目組。
3、鑒定期限
(1)確定
(2)起算
從鑒定人接收委托人按照規定移交證據材料之日起的次日起算。
(3)延長
經與委托人協商,完成鑒定的時間可以延長,每次延長一般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每個鑒定項目延長次數一般不得超過3次。
4、出庭作證
(1)鑒定人出庭作證時,應當攜帶鑒定人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造價工程師注冊證、專業技術職稱證等,在委托人要求時出示。
(2)未經委托人同意,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導致鑒定意見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的,支付鑒定費用的當事人要求返還鑒定費用的,應當返還。
5、鑒定依據
(1)鑒定人自備的鑒定依據(間接材料)
1)適用于鑒定項目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2)與鑒定項目相關的標準規范(若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不是國家或行業標準,則由當事人提供);
3)3)與鑒定項目同時期、同地區、相同或類似工程的技術經濟指標以及各類生產要素價格。
(2)委托人移交的證據材料(直接材料)
1)起訴狀(或仲裁申請書)、反訴狀(或仲裁反申請書)及答辯狀、代理詞;
2)證據及《送鑒證據材料目錄》;
3)質證記錄、庭審記錄等卷宗;
4)鑒定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有關資料.
6、爭議鑒定方法
(1)合同爭議的鑒定
1)委托人認為鑒定項目合同有效的,應根據合同約定進行鑒定。委托人認為鑒定項目合同無效的,應按委托人的決定進行鑒定。
2)鑒定項目合同對計價依據、計價方法沒有約定的,鑒定人可向委托人提出“參照鑒定項目所在地同時期適用的計價依據、計價方法和簽約時的市場價格信息進行鑒定”的建議,鑒定人應按照委托人的決定進行鑒定。
3)鑒定項目合同對計價依據、計價方法約定條款前后矛盾的,鑒定人應提請委托人決定適用條款;委托人暫不明確的,鑒定人應按不同的約定條款分別做出鑒定意見,供委托人判斷使用。
(2)證據欠缺的鑒定(施工圖或竣工圖不齊)
1)建筑標的物存在的,鑒定人應提請委托人組織現場勘驗計算工程量做出鑒定;
2)建筑標的物已經隱蔽的,鑒定人可根據工程性質、是否為其他工程的組成部分等做出專業分析進行鑒定。
3)建筑標的物已經消失,鑒定人應提請委托人對不利后果的承擔主體做出認定,再根據委托人的決定進行鑒定。
(3)計價爭議的鑒定
1)因工程變更導致工程量變化,要求調整綜合單價爭議的;或新增工程項目組價發生爭議:
有約定按約定;沒有約定的,應按委托人的決定鑒定,委托人暫不決定的,可按計價規范進行鑒定。
4)因物價波動要求調整合同價款發生爭議:
①有約定按約定;約定了可以調整但沒約定風險范圍和幅度的,應提請委托人決定,按計價規范的規定進行鑒定;但已經采用價格指數法進行調整的除外。
②合同約定物價波動不予調整,仍應對實行政府定價的材料按規定進行鑒定。
5)因人工費調整文件發生爭議:
①約定不執行的,由委托人決定;
②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由委托人決定,委托人要求提出意見的,鑒定人應分別鑒別。如人工費的形成是以鑒定項目所在地造價部門發布的人工費為基礎在合同中約定的,可按工程所在地人工費調整文件做出鑒定意見;如不是,則應做出否定性意見,供委托人判斷使用。
6)因材料價格發生爭議:
①采購前經發包人或其代表簽批認可的,按簽批的價格進行鑒定。
②采購前未報發包人或其代表認質認價的,應按合同約定的價格鑒定。
③發包人認為承包人采購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認價的,應按雙方約定的價格進行鑒定,質量方面的爭議應告知發包人另行申請質量鑒定。
(4)工程簽證爭議的鑒定。
當事人因工程簽證費用發生爭議的應按以下規定進行鑒定:
1)簽證明確了人工、材料、機具臺班數量及其價格的,按簽證的數量和價格計算;
2)簽證只有用工數量沒有人工單價的,其人工單價按照工作技術要求比照鑒定項目相應工程人工單價適當上浮計算;
3)簽證只有材料機具臺班用量沒有價格的,其材料和臺班價格按照鑒定項目相應工程材料和臺班價格計算;
4)簽證只有總價款而無明細表述的,按總價款計算;
5)簽證中的零星工程數量與該工程應予實際完成的數量不一致時,應按實際完成的工程數量計算 。
7、鑒定意見書
(1)做出確定性意見:當鑒定項目或鑒定事項內容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2)做出推斷性意見:當鑒定項目或鑒定事項內容客觀,事實較清楚,但證據不夠充分。
(3)做出選擇性意見(由委托人判斷使用 ):當鑒定項目合同約定矛盾或鑒定事項中部分內容證據矛盾,委托人暫不明確要求鑒定人分別鑒定的。
在鑒定過程中,對鑒定項目或鑒定項目中部分內容,當事人相互協商一致,達成的書面妥協性意見應納入確定性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