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系列的調查研究,課題研究小組對推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提出了一些看法,供大家參考。
推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制度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招標投標是市場經濟體制下公平競爭的一種手段或者說是競爭的一種方法。經評審最低投標價中標辦法引入了最充分的競爭,這種方法適應了市場經濟價格競爭規律,使招投標制度的優越性得以充分發揮。此外,非常有利于遏止目前我國工程招投標市場上諸如虛假招標、暗箱操作、入圍靠抽簽、中標靠運氣、圍標串標、買標賣標等不良現象。為此,課題組認為,推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制度是我國招投標方式改革的一個方向。該制度將是我國在今后招投標中起主導作用的招標方式,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國加入WTO后與國際慣例接軌的要求?!?BR> 以改革精神積極推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制度
我國一些地區曾在某些工程就實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制度做了嘗試。但是由于我國經濟體制處在轉軌時期,市場發育不夠成熟以及相關配套措施和標后管理滯后,出現了一些負面作用。另外,由于招標方式直接關系到工程建設各方的利益,招標方式改革了,利益格局自然相之改變。因此,一些人對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制度表示疑慮和異議,并產生一定阻力。該制度也因此背上一些“冤枉”罵名。盡管如此,該制度本身的先進性是不容抹殺的。鑒于上述因素,我們認為,當前要有效推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制度,各級領導、各有關部門社會各界必須統一認識,更新觀念,以改革的姿態,大膽探索,積極推進。同時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國建筑市場的狀況和各地的實際情況,有步驟地、謹慎地推進這項制度。當然“謹慎”的態度并不是消極地等待市場條件成熟,而應該積極創造條件,在逐步完善相關配套措施的基礎上,推進這項制度的有效實施。
國有資金項目首先應當推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制度
國有資金來自于人民群眾創造的財富,來自于納稅人。保障國有資金的合理使用,不僅是保護國家利益的需要,也是全社會成員的共同要求。為此,除技術特別復雜等不宜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辦法以外的國有資金項目,首先應當采用最充分的招標競爭方式,即推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制度。國有資金項目的范圍應當包括:全部使用各級財政投融資資金的項目、全部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的項目、各級財政投融資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國有企業事業自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