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吸收直接投資的優缺點(注意和發行股票優缺點的比較)
優點 |
缺點 |
1) 增強企業信譽和借款能力;2)能盡快形成生產能力; 3)有利于降低財務風險; |
1)資金成本較高; 2)容易分散企業控制權; |
例題:相對于負債融資方式而言,采用吸收直接投資方式籌措資金的優點是( )。(2003年)
A.有利于降低資金成本
B.有利于集中企業控制權
C.有利于降低財務風險
D.有利于發揮財務杠桿作用
答案:C
解析:吸收直接投資屬于權益資金籌資,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所以有利于降低財務風險。
二、發行股票
(一)股票的含義、特征與分類
1.股票的特征
法定性、收益性、風險性、參與性、無限期性、可轉讓性和價格波動性
2.股票的分類
按股東權利和義務的不同,可將股票分為普通股票和優先股票;
按股票票面是否記名,可將股票分為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
按股票票面有無金額,可將股票分為有面值股票和無面值股票;
按股票發行時間的先后,可將股票分為始發股和新發股;
按發行對象和上市地區,可將股票分為A股、B股、H股和N股等。
3.股票的價值、價格與股價指數(P76)
(1)股票價值
股票的價值有票面價值、賬面價值、清算價值和市場價值。
(2)股票價格
股票價格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股票價格就是股票交易價格。廣義的股票價格則包括股票的發行價格和交易價格兩種形式。股票交易價格具有事先的不確定性和市場性特點。
(3)股價指數
股價指數是指金融機構通過對股票市場上一些有代表性的公司發行的股票價格進行平均計算和報考對比后得出的數值。
股價指數的分類:
根據股價指數反映的價格走勢所涵蓋的范圍,可以將股價指數分為反映整個市場走勢的綜合性指數和反映某一行業或某一類股票價格走勢的分類指數;
根據編制股價指數時納入指數計算范圍的股票樣本數量,可以將股價指數分為全部上市股票價格指數和成份股指數。
注意掌握常見股價指數的歸類。
股價指數的計算方法有簡單算術平均法、綜合平均法、幾何平均法和加權綜合法等。
(二)發行普通股
1.普通股股東的權利:
① 公司管理權;
公司管理權主要表現在:
投票權:對公司重大問題進行投票(比如修改公司章程、改變資本結構、批準出售公司重要資產、吸收或兼并其他公司等)。
查賬權:通常股東的查賬權是受限制的,但是股東可以委托會計師進行查賬。
阻止越權經營的權利:阻止管理當局(經營者)的越權行為。
② 分享盈余權;
普通股股東可以按照股份的占有比例分享利潤。
③ 出讓股份權;
④ 優先認股權;
優先認股權是指原有普通股股東在公司發放新股時具有優先認購權。(注意P80)
⑤ 剩余財產要求權
當公司進入解散、清算階段時,股東有權分享公司的剩余財產。
2.股票定價方式(P82-P85)
定價方式:協商定價方式;一般的詢價方式;累計投標詢價方式;上網競價方式
發行價格的計算方法:市盈率定價法;凈資產倍率法;競價確定法;現金流量折現法。
3.股票上市的利弊分析
股票上市的優點:
有助于改善財務狀況;利用股票收購其他公司;利用股票市場客觀評價企業;利用股票激勵職員;提高公司知名度,吸引更多顧客。
股票上市的缺點:
使公司失去隱私權;限制經理人員操作的自由度;上市成本高。
4.普通股籌資的優缺點(掌握)
優點:
1)沒有固定的利息負擔;
2)沒有固定的到期日,無需償還;
3)籌資風險小;
4)能增強公司的信譽;
5)籌資限制少。
缺點:
1)資金成本較高;
2)容易分散公司的控制權;
3)可能會降低普通股的每股凈收益,從而引起股價下跌
例題:下列各項中,屬于"吸收直接投資"與"發行普通股"籌資方式所共有缺點的有( )。(2002年)
A.限制條件多
B.財務風險大
C.控制權分散
D.資金成本高
答案:CD
(三)發行優先股
1.優先股的性質P89
從普通股股東角度看它是一種特殊的債券;
從債券持有人角度看它屬于股票;
從公司管理當局和財務人員角度看優先股具有雙重性質。
2.優先股的種類:
(1)累積優先股和非累積優先股
累積優先股:只有在全部支付了累積優先股股利之后才能支付普通股股利。累積優先股股利是固定,且股利可以逐期累積。
非累積優先股:僅按當年利潤分取股利,不予以向后期累積。
(2)可轉換優先股和不可轉換優先股
可轉換優先股:股東可在一定其實那按照一定比例把優先股轉換成普通股的股票。轉換比例事先確定。
不可轉換優先股:不能轉換成普通股的股票。
(3)參與優先股和不參與優先股
參與優先股:不僅能取得固定股利,還可以和普通股一樣有權參加利潤分配的股票。
不可參與優先股:只能取得固定股利的股票。
(4)可贖回優先股和不可贖回優先股
可贖回優先股:股份公司可以按照一定價格收回的優先股。
發行公司在發行的時候即已經定好了收回的條款,是否收回以及何時收回由發行公司確定,但是贖回價格一般高于面值。
不可贖回優先股:發行時規定股票不可贖回。
注意:累積優先股、可轉換優先股和參與優先股有利于股東;而可贖回優先股對股份公司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