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幾年的考題中來看,幾乎每年的考題都會涉及到本章的內容。所以,準確掌握本章內容,將其與其它章節內容相結合分析一些問題是非常有必要的。因此,我們絕對不可忽視對本章的學習,一定要引起足夠的認識。
所謂收入,其實還是比較容易理解的,即經營主體通過出售商品、提供勞務或讓渡使用權等形式所換取的貨幣資金流入或負債減少。另外,還要說一句,收入將必然能導致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增加,這點我們一定要清楚。教材中所講解的對收入確認主要是分為幾種類型,但是我們不難發現所謂這幾種類型完全是根據收入的獲得形式加以界定的。因此,在對其進行確認之前,首先我們應當準確認定其來源,然后再去根據其具體情況進行確認。
在我們將條理理清之后,明確了所獲得收入具體是由哪種途徑得到的之后,我們便可以清楚應當如何去處理了。所以,接下來我們只要進一步準確掌握每種情況下的具體處理方式也就可以了。
下面,我們就來具體看一下每種情況中對收入的具體確認條件:
一、銷售收入的確認
銷售商品的收入只有同時符合以下四項條件時,方能加以確認: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
(3)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4)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另外,在銷售收入這部分內容中,我們還需要留意一個問題。那就是在特殊情況下取得的商品收入的確認,由于這部分內容的具體情況比較冗雜,所以在此就不一一明列了。具體內容各位考友可參看網校輔導叢書《應試指南——中級會計實務》232頁所歸納的表格,比較明朗清晰,很適合理解和記憶的。
二、提供勞務收入的確認
由于企業提供勞務的收入的形式種類繁多,所以提供勞務收入一般以所提供的勞務是否跨會計年度為標準進行確認。對于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并完成的勞務,應當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對于開始和完成分屬于不同會計年度的勞務,確認收入時,企業應當判斷其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是否能夠可靠地估計。
1.如果企業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也就是按照勞務的完成程度,確認相關的勞務收入。
2.如果企業提供勞務的結果不能夠可靠地估計,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區別不同情況,對收入進行確認和計量:
三、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的確認
對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的確認,主要是應當遵循以下兩個條件:
1.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這是任何交易均應遵循的一項基本原則。企業應根據對方的信譽情況、當年的效益情況以及雙方就結算方式、付款期限等達成的協議等方面進行判斷。如果企業估計收入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就不應確認收入。
2.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利息收入根據合同或協議規定的存、貸款利率確定;使用費收入按企業與其資產使用者簽訂的合同或協議確定。當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企業才能進行確認。
四、建造合同收入的確認
在確認和計量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費用時,首先應當判斷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否可靠地估計。
1.在資產負債表日,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在資產負債表日,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的,應當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在判斷建造合同結果是否能夠可靠地估計時,應注意區分固定造價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價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合同總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2)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3)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
(4)合同完工進度和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確定。
2.在資產負債表日,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在資產負債表日,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1)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予以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確認為合同費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發生時立即確認為合同費用,不確認合同收入。
需要指出的是,使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不確定因素不復存在的,應當改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
如果合同預計總成本超過合同預計總收入,應將預計損失確認為當期費用。
對收入進行了確認之后,接下來我們再簡單梳理一下對收入的核算。其實,經過一遍的學習之后,我們會發現,其實在對收入進行計量時,主要是從該收入具體是屬于主營業務收入還是屬于主營業務之外的其他業務收入來對其進行計量核定的。因此,我們不如結合前面按類別對收入確認之后,對收入的計量進行總體學習。也就是說,當我們學習收入計量這部分內容時,將上述類別打亂,而按照收入的獲得渠道——主營業務和非主營業務,對收入核算進行學習。如此一來,既對前面收入確認的學習是一個溫習,也會讓你腦海里的知識條理更加清晰。
1、主營業務收入的核算
“主營業務收入”賬戶用于核算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在“主營業務收入”賬戶下,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本賬戶期末應無余額
2、其他業務收入的核算
“其他業務收入”賬戶用于核算企業除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其他銷售或其他業務的收入,如材料銷售、代購代銷、包裝物出租等收入。在“其他業務收入”賬戶下,應按其他業務的種類,如“材料銷售”、“代購代銷”、“包裝物出租”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本賬戶期末應無余額。
本章內容比較多、也是比較重要的,所以篇幅有些冗長,又感覺各處都是重點不舍遺棄。不過萬變不離其宗,終歸還是有主線存在的,只要我們抓住了這部分內容的中心主線,相信其脈絡自然會顯現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