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探討一下有關《或有事項》一章內容的學習。拋磚引玉,簡單說說我個人的看法,希望可以換得更多考友的真知灼見。
談及本章內容,相比去年教材基本沒有什么變化之處,并且理解、記憶性的知識也較為偏多。所以我們學習本章是應當側重理解和記憶,重點放在對或有事項的確認和計量之上。對于本章內容的學習,我們不必去花費太多的時間和精力,本章內容還是比較容易掌握的。
首先我們還是應該明確或有事項的概念,“欲奪其城,必先知其城”,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先了解對方詳細情況,才可以有的放矢、實際解決情況。或有,顧名思義,就是有可能會發生也有可能不會發生,是屬于不確定的。那么或有事項就指的是,由在過去經營活動過程中企業所做出的一些決策和行為為為基礎,在日后活動中由一些不可確定的活動事項導致將可能發生的一些不確定的結果。這個結果可能會是甜果,也很有可能是澀果,因此我們就要進行進一步的綜合考慮。首先要看過去所發生的具體是什么活動,然后再去看具體是由于哪些事項導致發生變化,進而才好去做出判斷,究竟是會產生負債還是會形成資產。常見的或有事項主要包括:未決訴訟或仲裁、債務擔保、產品質量保證(含產品安全保證)、承諾、虧損合同、重組義務、環境污染整治等。
明確了這些問題之后,我們就應當開始考慮應當如何去對或有事項進行確認。確認之前,我們還應該清楚,導致結果出現是一項事項可能發生和不可能發生兩種情況下,因此對或有事項的判斷界定了四個概率。在教材中也只談及了在什么情況下會被確認為或有負債,大致要符合下面的三個條件:(1)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2)該義務的履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3)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對于或有事項的計量主要涉及兩個問題:一是最佳估計數的確定;二是預期可獲得的補償的處理。
(1)最佳估計數按照如下方法確定:
①預計負債應當按照履行相關現時義務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進行初始計量。所需支出存在一個連續范圍,且該范圍內各種結果發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計數應當按照該范圍內的中間值確定。
②在其他情況下,最佳估計數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a.或有事項涉及單個項目的,按最可能發生金額確定。“涉及單個項目”指或有事項涉及的項目只有一個,如一項未決訴訟、一項未決仲裁或一項債務擔保等。
b.或有事項涉及多個項目的,按照各種可能結果及相關概率確定。“涉及多個項目”指或有事項涉及的項目不只一個。如在產品質量保證中,提出產品保修要求的可能有許多客戶,相應地,企業對這些客戶負有保修義務,應根據發生質量問題的概率及相關的保修費用計算確定應予確認的負債金額(即計算加權平均數)。
(2)企業清償預計負債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預期由第三方補償的,補償金額只有在基本確定能夠收到時才能作為資產單獨確認。在確定補償金額時應注意:
①補償金額只有在“基本確定”能收到時予以確認,即發生的概率在95%以上時才能做賬,將補償金額計入賬內。
②補償金額應單獨確認為資產,即應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不能直接沖減“預計負債”。
常見的預期可獲得補償的情況有:發生交通事故等情況時,企業通常可從保險公司獲得合理的補償;在某些索賠訴訟中,企業可通過反訴的方式對索賠人或第三方另行提出賠償要求;在債務擔保業務中,企業在履行擔保義務的同時,通常可向被擔保企業提出追償要求。
(3)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有確鑿證據表明該賬面價值不能真實反映當前最佳估計數的,應當按照當前最佳估計數對該賬面價值進行調整。
最后就是對常見或有事項的會計處理,這部分內容多是一些常規規定,我們只要準確記憶,知道具體什么情況下當如何進行處理便可,沒有必要過多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