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通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發生的增值稅不在本科目核算。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但與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在本科目核算。
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稅費,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例」某工廠所設門市部某日對外零售應稅消費品全部銷售額為46800元(含增值稅)。增值稅率為17%,應繳增值稅6800元,消費稅率為10%,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7%,應繳消費稅4000元,應繳城市維護建設稅756元[(6800+4000)×7%],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率為3%,應繳教育費附加324元[(6800+4000)×3%],銷售收入已全部存入銀行,賬務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46800
貸:主營業務收入4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800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508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4000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756
——應交教育費附加324
繳納各項稅費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4000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756
——應交教育費附加324
貸:銀行存款5080
期末結轉“營業稅金及附加”時:
借:本年利潤5080
貸:營業稅金及附加5080
「例」某汽車運輸公司,2007年3月取得運輸收入500000元,同時該公司還轉讓一間廢舊倉庫的永久使用權,取得銷售收入2000000元,轉讓一項非專利技術,取得收入900000元。該公司3月份的三項收入中,假設運輸收入適用營業稅率3%,轉讓廢舊倉庫永久使用權應視為銷售不動產,適用稅率5%,轉讓非專利技術適用稅率5%.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率為3%,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7%,如果不考慮其他稅費,則應納稅額的計算及其賬務處理為:
計算營業稅:
運輸收入應納營業稅=500000×3%=15000(元)
轉讓廢舊倉庫永久使用權應納營業稅=2000000×5%=100000(元)
轉讓非專利技術應納營業稅=900000×5%=45000(元)
應納營業稅合計=15000+100000+45000=160000(元)
計算教育費附加和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教育費附加=160000×3%=4800(元)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160000×7%=11200(元)
賬務處理:
計算運輸收入應納營業稅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15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15000
計算轉讓廢舊倉庫永久使用權應納營業稅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10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100000
計算轉讓非專利技術應納營業稅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45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45000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16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4800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11200
企業在繳納營業稅時做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160000
——應交教育費附加4800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11200
貸:銀行存款176000
結轉“營業稅金及附加”時:
借:本年利潤31000
貸:營業稅金及附加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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