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廣大2019年中級會計師考生合理分配復習時間,更好地把握復習節奏,233網校中級會計師考試網特為大家制訂了2019年中級會計師《經濟法》預習階段學習計劃,供大家參考學習!2019年中級會計講師版復習計劃,查看>>
2019年中級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預習:民事訴訟
第一章總論 第三節 經濟仲裁與訴訟
二、訴訟(民事訴訟)
(一)概念:打官司
(二)管轄 【中】
1、地域管轄
(同級對一審)
(1)一般地域管轄:“原告就被告”(被告住所地)
(2)特殊地域管轄
2、級別管轄
(1)基層法院:一審案件
(2)中級法院:①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3)高級法院: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一審案件
(4)最高法院:①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3、共同管轄
(兩個以上法院都有管轄權)
(1)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法院起訴;
(2)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最先立案的管
4、協議管轄
適用范圍
(1)合同糾紛
(2)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物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三)訴訟參加人 (略)
(四)審判程序 【中】
1、一審(1)普通程序(2)簡易程序
2、二審(上訴審)
(1)適用范圍: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尚未生效的判決和裁定(兩審終審)
(2)上訴條件:
(3)審理程序:
3、審判監督程序(再審)
1)適用對象: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
(2)誰啟動再審:
4、執行程序
(1)適用范圍:對生效的裁判、調解書和其他應有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2)時效:2年
(3)起算點:
233網校中級會計師2019年招生啟動,講師助你直擊命題核心,高效過3科!【點擊聽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