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算的內容: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未劃分為其他類金融資產的非衍生金融資金。主要核算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和其他債權,但是不局限于金融企業。
2、相關賬務處理:
貸款:
初始確認金額=發放的貸款本金+相關交易費用
利息收入=攤余成本×實際利率(實際利率一經確定,在該貸款的存續期間內不變)
當期損益=實際收到的價款-賬面價值
應收賬款:
注意其核算的是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發生的應收賬款。
應收票據
核算內容同應收賬款,需要注意的是應收票據貼現,銀行承兌的商業匯票不會產生預計負債,商業承兌匯票不附追索權也不會產生預計負債,但是附追索權時就有可能會產生預計負債的問題。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核算的內容:包括債券和股票,只要其不被劃分為其他類金融資產即可。
2、相關賬務處理
初始入賬金額=購買費用-已宣告發放的股票股利或者已到付息期尚未支付的利息+相關費用
期間收到的利息:
借:應收利息(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
貸:投資收益
期間收到的股利: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資產負債表日:
公允價值正常變動: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或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與發生減值相關的問題在金融資產(下)中介紹。
出售: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金額)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面價值)
投資收益(二者之差,可能在借方)
借:投資收益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 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