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和應收款項
貸款和應收款項概述
1.貸款和應收款項的定義
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企業不應當將下列非衍生金融資產劃分為貸款和應收款項:(1)準備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這類非衍生金融資產應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2)初始確認時被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非衍生金融資產;(3)初始確認時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4)因債務人信用惡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難以收回幾乎所有初始投資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例如,企業所持有的證券投資基金或類似的基金等。
2.貸款和應收款項應注意的問題
貸款和應收款項泛指一類金融資產,主要指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和其他債權,但不限于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和其他債權。
非金融企業持有的現金和銀行存款、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款項、企業持有的其他企業的債權(不包括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債務工具)等,只要符合貸款和應收款項的定義,可以劃分為這一類。劃分為貸款和應收款項類的金融資產,與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資產,其主要差別在于前者不是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金融資產,并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資那樣在出售或重分類方面受到較多限制。如果某債務工具投資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則企業不能將其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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