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科目
第九章 金融資產
(依據2010年教材提前預習)
金融資產的概念和分類:
(一)
1.廣義的金融資產
廣義的金融資產可以簡單的理解為,資產負債表中除了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之外的資產。具體主要包括庫存現金、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墊款、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債權投資、股權投資、基金投資、衍生金融資產等。
2.狹義的金融資產
狹義的金融資產,共分為四類,具體如下:
企業應當結合自身業務特點、投資策略和風險管理要求,將取得的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以下幾類:(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持有至到期投資;(3)貸款和應收款項;(4)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
(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具體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兩類。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并獲利。
2.基于管理上的需要
3.屬于衍生工具。
(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注意:會計處理時,也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來核算。
只有在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時,企業才能將某項金融資產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直接指定的原因):
1.該指定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由于該金融資產的計量基礎不同所導致的相關利得或損失在確認或計量方面不一致的情況。
2.企業管理上的需要。企業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已載明,該金融資產組合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評價并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
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不得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以上所指活躍市場,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市場:(1)市場內交易的對象具有同質性;(2)可隨時找到自愿交易的買方和賣方;(3)市場價格信息是公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