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科目
第八章 資產減值
(依據2010年教材提前預習)
一、資產減值的概念及其范圍
資產減值,是指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
本章主要涉及到七項資產:
(1)對子公司、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注意:第四類長期股權投資(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且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的減值,計提的減值也不允許轉回。
(2)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3)固定資產;
(4)生產性生物資產;
(5)無形資產;
(6)商譽;
(7)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的權益和井及相關設施。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準則規定所計提的減值準備都不允許轉回。
二、資產減值的認定
(一)期末必須進行減值測試的資產
1.因企業合并形成的商譽;
2.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
注意:對于尚未達到可使用狀態的無形資產,因其價值通常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也至少
應當每年進行減值測試。
對于這兩類資產,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都應當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進行減值測試。
除此之外的其他資產都應是在存在減值跡象時進行減值測試。
(二)減值跡象的判斷
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主要可從外部信息來源和內部信息來源兩方面加以判斷。
1.外部因素
從企業外部信息來源來看,以下情況均屬于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企業需要據此估計資產的可收回金額,決定是否需要確認減值損失。
(1)如果出現了資產的市價在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顯高于因時間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預計的下跌;
(2)如果企業經營所處的經濟、技術或者法律等環境以及資產所處的市場在當期或者將在近期發生重大變化,從而對企業產生不利影響。
(3)如果市場利率或者其他市場投資報酬率在當期已經提高,從而影響企業計算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折現率,導致資產可收回金額大幅度降低等。
注意:折現率越高,現值越低。
2.內部因素
從企業內部信息來源來看,以下情況均屬于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企業需要據此估計資產的可收回金額,決定是否需要確認減值損失。
(1)如果企業有證據表明資產已經陳舊過時或者其實體已經損壞;
(2)如果資產已經或者將被閑置、終止使用或者計劃提前處置;
(3)如果企業內部報告的證據表明資產的經濟績效已經低于或者將低于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