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相關的賬務處理如下:
1.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按其公允價值,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
投資收益(發生的交易費用)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應收利息(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含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2.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
借:應收股利(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投資持股比例)
應收利息(資產負債表日計算的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3.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1)公允價值上升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公允價值下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轉出,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借:銀行存款等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同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原計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
貸:投資收益
或:
借:投資收益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例9-2】20×9年5月20日,甲公司從深圳證券交易所購入乙公司股票1 000 000股,占乙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的5%,支付價款合計5 080 000元,其中,證券交易稅等交易費用8 000元,已宣告發放現金股利72 000元。甲公司沒有在乙公司董事會中派出代表,甲公司將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0×9年6月2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發放的20×8年現金股利72 000元。
20×9年6月30日,乙公司股票收盤價為每股5.20元。
20×9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持有乙公司股票;當日,乙公司股票收盤價為每股4.90元。
2×10年4月20日,乙公司宣告發放20×9年現金股利2 000 000元。
2×10年5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發放的20×9年現金股利。
2×10年5月17日,甲公司以每股4.50元的價格將股票全部轉讓,同時支付證券交易稅等交易費用7 200元。
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9年5月20日,購入乙公司股票1 000 000股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乙公司股票——成本 5 000 000
應收股利——乙公司 72 000
投資收益 8 000
貸:銀行存款 5 080 000
乙公司股票的單位成本=(5 080 000-72 000-8 000)÷1 000 000=5.00(元/股)
(2)20×9年6月30日,收到乙公司發放的20×8年現金股利72 000元
借:銀行存款 72 000
貸:應收股利——乙公司 72 000
(3)20×9年6月30日,確認乙公司股票公允價值變動=(5.20-5.00)×1 000 000=200 000(元)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乙公司股票——公允價值變動 20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乙公司股票 200 000
(4)20×9年12月31日,確認乙公司股票公允價值變動=(4.90-5.20)×1 000 000=-300 000(元)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乙公司股票 3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乙公司股票——公允價值變動 300 000
(5) 2×10年4月20日,確認乙公司發放的20×9年現金股利中應享有的份額=2 000 000×5%=100 000(元)
借:應收股利——乙公司 100 000
貸:投資收益 100 000
(6)2×10年5月10日,收到乙公司發放的20×9年現金股利
借:銀行存款 100 000
貸:應收股利——乙公司 100 000
(7)2×10年5月17日,出售乙公司股票1 000 000股
借:銀行存款 4 492 800
投資收益 407 200
交易性金融資產——乙公司股票——公允價值變動 1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乙公司股票——成本 5 000 000
乙公司股票出售價格=4.50×1 000 000=4 500 000(元)
出售乙公司股票取得的價款=4 500 000-7 200=4 492 800(元)
乙公司股票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200 000-300 000=-100 000(元)
出售乙公司股票時的賬面余額=5 000 000+(-100 000)=4 900 000(元)
出售乙公司股票的損益=4 492 800-4 900 000=-407200(元)
同時,
借:投資收益——乙公司股票 10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乙公司股票 100 000
原計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100000(元)
持有累計投資收益=-8 000+100 000-407 200-100 000=–415 200(元)
或:
持有累計投資收益=-5 080 000(現金流出)+72 000(現金流入)+100 000(現金流入)+4 492 800(現金流入)=–415 200(元)
【例9-3】20×9年1月1日,甲公司從二級市場購入丙公司債券,支付價款合計2 060 000元,其中,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40 000元,交易費用20 000元。該債券面值2 000 000元,剩余期限為3年,票面年利率為4%,每半年末付息一次。甲公司將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其他資料如下:
(1)20×9年1月10日,收到丙公司債券20×8年下半年利息40 000元。
(2)20×9年6月30日,丙公司債券的公允價值為2 300 000元(不含利息)。
(3)20×9年7月10日,收到丙公司債券20×9年上半年利息。
(4)20×9年12月31日,丙公司債券的公允價值為2 200 000元(不含利息)。
(5)2×10年1月10日,收到丙公司債券20×9年下半年利息。
(6)2×10年6月20日,通過二級市場出售丙公司債券,取得價款2 360 000元。
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
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9年1月1日,從二級市場購入丙公司債券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丙公司債券——成本 2 000 000
應收利息——丙公司 40 000
投資收益 20 000
貸:銀行存款 2 060 000
(2)20×9年1月10日,收到該債券20×8年下半年利息40 000元
借:銀行存款 40 000
貸:應收利息——丙公司 40 000
(3)20×9年6月30日,確認丙公司債券公允價值變動300 000元(2 300 000-2 000 000)和投資收益40 000元(2 000 000×4%÷2)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丙公司債券 30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丙公司債券 300 000
借:應收利息——丙公司 400 000
貸:投資收益——丙公司債券 40 000
(4)20×9年7月10日,收到丙公司債券20×9年上半年利息
借:銀行存款 40 000
貸:應收利息——丙公司 40 000
(5)20×9年12月31日,確認丙公司債券公允價值變動-100000元(2 200 000-2 300 000)和投資收益40 000元(2 000 000×4%÷2)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丙公司債券 1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丙公司債券——公允價值變動 100 000
借:應收利息——丙公司 40 000
貸:應收利息——丙公司債券 40 000
(6)2×10年1月10日,收到該丙公司債券20×9年下半年利息
借:銀行存款 40 000
貸:應收利息——丙公司 40 000
(7)2×10年6月20日,通過二級市場出售丙公司債券
借:銀行存款 2 36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丙公司債券——成本 2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 200 000
投資收益——丙公司債券 160 000
出售丙公司債券取得的價款=2 360 000(元)
丙公司債券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300 000-100 000=200 000(元)
出售丙公司債券時的賬面余額=2 000 000+200 000=2200000(元)
出售丙公司債券的損益=2 360 000-2 200 000=160 000(元)
同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丙公司股票 200 000
貸:投資收益——丙公司債券 200 000
原計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200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