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長期負債及借款費用
第一節 長期負債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的要求,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也稱長期負債)。其中,流動負債是指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負責:(1)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清償;(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3)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到期應予以清償;(4)企業無權自主地將清償推遲至資產負債表日后一年以上。流動負債以外的負責為長期負債。長期負債通常包括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應付債券等。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長期負債應當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初始計量,采用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別很小的,也可以按合同利率計算利息費用。有關攤余成本和利息費用的計算確定參見書第五章的有關內容。
現值(教材13頁)
現值,是指對未來現金流量以恰當的折現率進行折現后的價值,是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因素等的一種計量屬性。在現值計量下,資產按照預計從其持續使用和最終處置中所產生的未來現金流入量的折現金額計量。負債按照預計期限內需要償還的未來凈現金流量的折現金額計量。
一、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借款。
(一)企業借入長期借款,應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長期借款——本金”科目,按其差額,借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科目。
(二)資產負債表日,應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長期借款的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財務費用”、“制造費用”等科目,按借款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利息金額,貸記 “應付利息”科目(對于一次還本付息的長期借款,貸記“長期借款——應計利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科目。
(三)企業歸還長期借款,按歸還的長期借款本金,借記“長期借款——本金”科目,按轉銷的利息調整金額,貸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科目,按實際歸還的款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 “在建工程”、“財務費用”、“制造費用”等科目。
【例11-1】某企業為建造一幢廠房,于20×9年1月1日借入期限為2年的長期專門借款1 500 000元,款項已存入銀行。借款利率按市場利率確定為9%,每年付息一次,期滿后一次還清本金。20×9年初,該企業以銀行存款支付工程價款共計900 000元,2×10年初,又以銀行存款支付工程費用600 000元。該廠房于2×10年8月31日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假定不考慮閑置專門借款資金存款的利息收入或者投資收益。
需要掌握會計科目的運用:
1.區別利息的支付方式,如果是分期付息,計入“應付利息”;如果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應計入“長期借款——應計利息”
2.長期借款利息對應“在建工程”、“財務費用”、“制造費用”等科目。資本化的利息計入“在建工程”或“制造費用”;不能資本化的利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計入“財務費用”。
該企業有關賬務處理如下:
(1)20×9年1月1日,取得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1 500 000
貸:長期借款——××銀行——本金 1 500 000
(2)20×9年初,支付工程款時
借:在建工程——××廠房 900 000
貸:銀行存款 900 000
(3)20×9年12月31日,計算20×9年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利息費用時
借:在建工程——××廠房 135 000
貸:應付利息——××銀行 135 000
(4)20×9年12月31日,支付借款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銀行 135 000
貸:銀行存款 135 000
(5)2×10年初,支付工程款時
借:在建工程——××廠房 600 000
貸:銀行存款 600 000
(6)2×10年8月31日,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
該期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利息=(1 500 000×9%÷12)×8=90 000(元)
借:在建工程——××廠房 90 000
貸:應付利息——××銀行 90 000
同時:
借:固定資產——××廠房 1 725 000
貸:在建工程——××廠房 1 725 000
(7)2×10年12月31日,計算2×10年9—12月的利息費用時
應計入財務費用的利息=(1 500 000×9%÷12)×4=45 000(元)
借:財務費用——××借款 45 000
貸:應付利息——××銀行 45 000
(8)2×10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銀行 135 000
貸:銀行存款 135 000
(9)2×11年1月1日,到期還本時
借:長期借款——××銀行——本金 1 500 000
貸:銀行存款 1 5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