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房地產估價
考試目的
測查應試人員是否掌握房地產估價的市場法、成本法、收益法和假設開發法等知識,并能夠運用這些方法測算房地產價值,讀懂和撰寫房地產估價報告。
考試內容
(一)房地產估價的市場法
市場法的概念、理論依據、適用的估價對象和估價操作步驟;搜集交易實例、選取可比實例、建立比較基準、交易情況修正、市場狀況調整、房地產狀況調整和求取估價對象價值的含義和主要內容。
(二)房地產估價的成本法
成本法的概念、理論依據、適用的估價對象和估價操作步驟;成本法的基本公式,重新購建價格的求取,建筑物折舊的求取。
(三)房地產估價的收益法
收益法的概念、理論依據、適用的估價對象和估價操作步驟;收益法的計算公式,凈收益的求取,報酬率的求取。
(四)房地產估價的假設開發法
假設開發法的概念、理論依據、適用的估價對象和估價操作步驟;假設開發法的基本公式,現金流量折現法和傳統方法的含義及異同;假設開發法計算中開發經營期、開發完成后的房地產價值、,開發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投資利息、銷售稅費、開發利潤、取得待開發房地產的稅費、折現率等的求取。
(五)房地產估價報告
房地產估價報告的含義和形式,房地產估價報告的組成。
十、物業管理
考試目的
測查應試人員是否掌握業主、業主大會、臨時管理規約、管理規約、物業服務企業、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收費和專項維修資金等專業知識,以及解決物業管理實際問題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業主和業主大會
業主的概念、認定、權利和義務;業主大會的組成、性質、籌備和成立;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業主大會活動規則;業主委員會的性質、職責和備案,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資格條件和資格終止,業主委員會會議的規范,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居委會的關系。
(二)臨時管理規約和管理規約
臨時管理規約的概念、制定,相關主體的法律義務,臨時管理規約的主要內容,使用物業與維修養護物業應當遵守的規則;管理規約的概念、主要內容和法律效力。
(三)物業服務企業
物業服務企業的概念、特征、種類、設立、資質管理和機構設置。
(四)物業管理招投標
物業管理招投標的內涵、特點和原則,物業管理招標的方式、條件和程序,物業管理投標的條件和程序,物業管理評標與中標,物業管理招投標適用的法律法規。
(五)物業服務合同
物業服務合同的含義、主要內容、特征和種類,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與物業服務合同的區別。
(六)物業服務收費
物業服務費的收費原則、定價形式和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費的構成。
物業服務費的交納和督促。
(七)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范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主體和交存金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的范圍、原則、程序和禁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監督管理。
十一、房地產金融
考試目的
測查應試人員是否掌握房地產金融的基本內涵、基本業務、房地產抵押貸款以及房地產開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房地產信托和房地產保險等專業知識,并能夠運用這些知識和方法從事房地產金融有關活動。
考試內容
(一)房地產金融概述
房地產金融的含義。特點和業務種類;房地產抵押貸款的含義、分類,擔保法、物權法中關于禁止抵押的規定,抵押率的含義;房地產抵押貸款的主要參與者,貸款機構和借款人在房地產抵押貸款中的角色,擔保和保險機構以及中介服務機構在房地產抵押貸款中的作用;房地產抵押貸款的主要風險及其防范。
(二)房地產開發貸款
房地產開發貸款的內涵、種類、貸款對象、申請條件、申請資料、貸款調查和評估;住房開發貸款的內涵及借款人條件、貸款項目條件、貸款方式和貸款期限;商用房開發貸款的內涵及借款人條件、貸款項目條件、貸款方式和貸款期限;土地儲備貸款的內涵及借款人條件、貸款項目條件和貸款擔保。
(三)個人住房貸款
個人住房貸款的內涵和種類,固定利率個人住房貸款與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要素變更和調整;等額本息還款的含義和計算公式,等額本息還款中貸款余
額的計算。海月還款的構成;等額本金還款的含義和計算公式,等額本金還款中貸款余額的計算、每月還款的構成;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含義和程序,令人住房組合貸款的計算思路。
(四)房地產信托
房地產信托的內涵和特點,房地產信托機構的特點,房地產信托資金的籌措;房地產信托業務的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