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母子公司結構組成的方式共有兩大類三小種:
母公司購買其他公司股票并達到控股程度
股權
母公司自己投資或與其他公司聯合投資創辦股份公司并控股。
非股權協議
母子公司結構的類型:按照母公司在其子公司中占有的股份即股權擁有量的多少可分為以下四種:
全部擁有,股權在95%—100%
多數擁有,股權在51%—94%
對等擁有,股權為50%
少數擁有,股權在49%以下。
其中,股份全部由母公司擁有的子公司稱為全資子公司,母公司持股到控股程度的子公司稱為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持股未達到控股程度的子公司稱為參股子公司。
(四)母子公司結構的作用
1.資金放大效應:股權分散化使母公司無須掌握50%以上股票才能控股;
2.有效利用資金:通過購買股票方式建立子公司節約資源
3.降低經營風險:把風險大的業務交由子公司完成,母公司對子公司只承擔有限責任
4.跨國經營中,母公司在國外設立子公司,有時比設立分公司或其他機構更為有利。
(五)母公司與子公司結構的管理
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管理包括:P59-60
全球戰略目標
市場營銷計劃
計劃管理 投資計劃
利潤分配計劃
資金籌措管理
財務管理 資金調撥管理(統一調撥)
外匯資金管理 流動與非流動方式:匯率變動時,對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項目調整其賬面價值
貨幣與非貨幣方式:對貨幣項目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