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哄抬價格:指用欺騙等手段來推動市場價格過高上漲的擾亂市場行為。其手法有:捏造、散布虛假消息;囤積居奇,由此來引起消費者恐慌,從而引發搶購甚至擠兌搶購風潮,擾亂市場秩序。
7.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行為:
具體包括11項行為,書上P82頁。
8.不執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的行為:
具體有6條行為,P83頁。
9.違反明碼標價制度的行為:具體包括4條,P82-83頁。
10.牟取暴利:主要掌握其含義與特征。
牟取暴利是指經營者用不正當手段在短時間內牟取巨額利潤的行為。所謂“不正當手段”就是指不合理的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標準。
如果某一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水平(或差價率、利潤率)超過了平均價格(或平均差價率、平均利潤率)的合理幅度,就可被視為“牟取暴利”行為。
牟取暴利行為是一種非常復雜的行為,認定的關鍵就在于其平均價格、平均差價率和平均利潤率的確定。一般情況下,涉及到的有關平均價格、平均差價率和平均利潤率以其社會平均成本為基礎測定,并由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予以公布。
注:對各種不正當價格行為,書上若列有相應的法律法規處罰條例的,最好都看一遍,處罰規定也有可能成為出題點之一。
例:根據我國價格法規的有關規定,違反明碼標價的,責令其改正,沒收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 )元以下的罰款。
A.3000 B. 5000 C.10000 D.2000
三、成本導向定價法:
1.完全成本定價法:主要掌握計算方法及其優缺點。
它是在產品消耗的原材料和人工費用的基礎上,加上應分攤的間接費用,構成完全成本,然后再加上利潤,形成銷售價格。計算公式為:
銷售價格=(完全成本+利潤)/(1-稅率)
或=完全成本(1+成本利潤率)/(1-稅率)
或=完全成本+定額利潤+應納稅金
例1:某企業生產某種產品,經測算,其總成本為50萬元,預期成本利潤率為15%,產量為1000件,暫不考慮價內稅費,試計算其理論出廠價為多少?
解:出廠價指單位產品價格,所以先算單位產品總成本=500000/1000=500元
因為不考慮稅費,所以價格=500(1+15%)=575元。
例2:某企業投資1000萬元生產某產品,年目標產量100萬件,總固定成本800萬元,單位產品變動成本20元,稅率17%,年目標利潤為投資總額的12%,那么,該產品的銷售價格為( )元/件。
單位產品的完全成本=800/20=28
利潤=1000/100×12%=1.2
所以,銷售價格=(28+1.2)/(1-17%)=35.18元/件
完全成本定價法的三個優點與五個缺點需要熟悉,而且要了解這種方法的適用范圍:適用于非常規的、事先難以計算成本的工程或產品的定價,如軍事工程合同定價等。P84
2.變動成本定價法:主要掌握變動成本和貢獻的含義,以及變動成本定價法的計算公式。
企業成本有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之分。其中,變動成本是指隨著產量增減而增減的那部分成本。變動成本定價法是以變動成本為基礎,根據市場需求狀況,確定一個合理的加成率,以此制定商品價格。
主要計算方法采用貢獻法,即以單位產品變動成本為依據,加上產品貢獻,就構成產品銷售價格。
所謂貢獻就是指產品銷售價格超過變動成本之后對補償固定費用和利潤所作的貢獻。貢獻=售價-變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