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統計指標的類型
(一)統計指標的含義
對統計指標通常有兩種理解和使用方法:
一是統計指標是用來反映現象總體數量狀況的基本概念。
二是統計指標是反映現象總體數量狀況的概念和數值。
(二)統計指標的分類:
統計指標按照其所反映的內容或其數值表現形式,可以分為:總量指標;相對指標和平均指標。
類型 內容 教材例子
總量指標
(反映現象總規模,通常以絕對數表現) 時期指標 反映現象在一段時期內的總量,時期指標可以累積,從而可以得到長時間內的總量。 產品產量;能源生產總量;財政收入;商品零售額
時點指標 反映現象在某一時刻上的總量,不能累積,各時點數累計之后沒有實際意義。 年末人口數、科技機構數、股票價格
相對指標
(兩個絕對數之比) 相對數表現形式:比例和比率 經濟增長率;
物價指數;
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率
平均指標
(平均數或均值) 反映的是現象在某一空間或時間上的平均數量狀況 人均國內生產總值;
人均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