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法律法規 第一章法理基礎
了解法、法的作用、法律規則、法律原則、法的淵源、法律部門和法律體系、法的效力、法律關系、法律責任和法律制裁等概念。
熟悉法的強制性與其他社會規范的強制性的不同,法的規范作用與社會作用的不同,法的價值判斷與事實判斷的不同,法律規則和法律原則的不同,法律義務、法律責任和法律制裁的不同,正式的法的淵源與非正式的法的淵源的不同及根據,正式的法的淵源和法律部門的不同,成文法與不成文法的不同,一般法與特別法的不同,法律權利、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不同,作為法律關系內容的權利義務和作為法的要素的權利義務的不同,規范性法律文件與非規范性文件的不同,法律體系與法系的不同。
了解立法的定義、立法體制、立法原則、立法程序、法的實施和實現的含義與方式、法的實現的標準、執法的含義、司法的含義、守法的含義、違法的含義和種類,法律監督的含義、法律解釋的含義與特點、法律推理的含義和特點。
熟悉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以及法律監督的不同,熟悉法的實施和法的實現的不同、法律案與法律草案的不同、守法與違法的不同、國家法律監督與社會法律監督的不同。
第二章 公法基礎
第一節 刑法及反洗錢法
一、刑法
掌握犯罪和刑事責任、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共同犯罪、單位犯罪的基本概念;掌握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貪污賄賂罪等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制度。掌握虛假出資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罪、擅自設立金融機構,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業許可證罪、偽造變造股票債券罪、擅自發行股票債券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編造并傳播影響證券交易虛假信息、誘騙他人買賣證券罪、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擅自運用客戶資金或財產罪、洗錢罪的法律責任。
二、反洗錢法
掌握反洗錢相關法規,反洗錢制度的概念、基本原則、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義務,包括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
第二節 程序法
一、刑事訴訟法
了解刑事訴訟的基本概念和制度,包括刑事訴訟法的任務、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司法機關的分工、兩審終審制、被告人獲得辯護的權利、公開審判、管轄、回避、證據、附帶民事訴訟、送達、搜查、提起公訴和免于起訴、審判組織、死刑復核。
二、民事訴訟法
了解民事訴訟的基本概念和制度,包括當事人的權利、獨立審判、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兩審終審制、審判監督、訴訟代理、證據、財產保全制度、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缺席判決、判決的執行、管轄、送達等。
三、行政訴訟法
了解行政訴訟法的基本概念和制度,包括行政訴訟案件的受理范圍、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兩審終審制、管轄權的劃分、訴訟參加人、證據、提起訴訟的條件、缺席判決、判決的執行、侵權賠償責任。
四、行政許可法
了解行政許可的概念,行政許可的基本原則;熟悉行政許可的設定,包括行政許可的設定原則,行政許可的設定權限和形式,行政許可的設定程序;了解行政許可的實施機關,包括法定行政機關,受委托的行政機關,行使集中許可權的行政機關,受理與辦理行政許可的行政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熟悉行政許可的實施程序,包括申請與受理程序,審查與決定程序、期限,聽證程序,變更與延續程序,特別程序;了解行政許可的費用,包括禁止收費原則,法定收費例外;了解監督檢查,包括對行政許可機構的監督檢查,對被許可人的監督檢查,被許可人的法定義務,對行政許可的撤銷和注銷。
五、行政處罰法
熟悉行政處罰的概念和原則;熟悉行政處罰的種類與設定;掌握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管轄與適用;了解行政處罰的程序,包括行政處罰的決定程序,行政處罰的執行程序。
六、行政復議法
了解行政復議的概念和原則;了解行政復議范圍,包括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行政復議的排除事項;了解行政復議參加人和行政復議機關,包括行政復議申請人、行政復議被申請人、行政復議第三人以及行政復議機關;熟悉行政復議的申請與受理,包括行政復議的申請時間和方式、對行政復議申請的審查和處理、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關系、具體行政行為在行政復議期間的執行力;了解行政復議的審理、決定和執行,包括審查方式、舉證責任、查閱材料、證據收集、復議申請的撤回、對行政規定和行政依據爭議的審查和處理、行政復議決定、行政復議決定的執行。
七、仲裁法
了解仲裁的主體、不能仲裁的糾紛、受理仲裁的條件、一裁終局制、仲裁協議的必備條款、無效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的條件、仲裁申請的受理、財產保全、仲裁庭的組成和產生、回避、開庭和裁決、撤銷裁決的申請、仲裁裁決的執行、涉外仲裁。
第三章 民商經濟法
第一節 民法
一、民法基本原理
掌握民法基本原則及其含義;掌握民事權利、民事義務、民事法律事實;掌握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宣告失蹤與宣告死亡;掌握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與生效、附條件與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民事行為、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掌握代理的概念和特征,包括代理的法律要件、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掌握訴訟時效與期限的概念和特征、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的區別;掌握債的發生原因、債的分類、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債的履行、債的保全和擔保、 債的移轉和消滅;掌握各種人格權、身份權的法律特征及其保護規則;掌握侵權行為的概念和特征、侵權行為的分類、侵權行為歸責原則、侵權責任的概念、侵權責任的方式、侵權責任的適用。
二、合同法
掌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合同的分類,包括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主合同與從合同、束己合同與涉他合同;掌握合同的訂立和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包括要約的概念、要約的要件、要約邀請、要約的效力、要約的撤回和撤銷、要約的失效、承諾的概念和要件、承諾的效力、承諾的撤回和遲延;掌握合同的特殊訂立方式、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格式條款合同;掌握合同的內容、合同的解釋;掌握雙務合同履行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順序履行抗辯權的內涵及其成立條件和效力;掌握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合同責任、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和免責事由、各種違約責任形式的適用條件及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規則、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要件和賠償范圍。
http://ks.examda.com 三、物權法
掌握物權的概念和特征;掌握物權的效力,包括物權的優先效力、物上請求權;了解物權變動的概念;了解物權法定主義原則,包括物權法定主義,民法上物權的種類;掌握物權行為的內容,包括物權的變動的概念,物權的變動的原則,物權的變動的原因、物權行為、物權的公示;熟悉物權保護的內容,包括物權的保護的概念、物權的保護方法。
四、擔保法
了解擔保物權以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的概念和特征;掌握抵押權的內容,包括抵押權的概念和特征、抵押權的設立、抵押權當事人的權利、抵押權的實現、抵押權的終止、特殊抵押權;熟悉質權的有關內容,包括質權的概念和特征、動產質權、權利質權;了解留置權的內容,包括留置權的概念和特征、留置權的取得、留置權的效力、留置權的消滅;了解擔保物權的競合,包括擔保物權競合的概念和成立條件、抵押權與質權的競合、抵押權與留置權的競合、留置權與質權的競合;熟悉保證的概念和種類、保證的設立、保證期間、保證的效力、無效保證及其法律后果、保證責任的免除;掌握定金的概念和種類、定金的成立、定金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