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期貨的價值分析
1.金融期貨合約
(1)金融期貨合約是約定在未來時間以事先協定的價格買賣某種金融工具的雙邊合約。
(2)在合約中對有關交易的標的物、合約規模、交割時間和標價方法等都有標準化的條款規定。
(3)金融期貨的標的物包括各種金融工具,比如股票、外匯、利率等。
2.金融期貨的理論價值
設t為現在時刻,T為期貨合約的到期日,St為現貨的當前價格,則期貨的理論價格Ft為:

3.影響金融期貨的主要因素
影響期貨價格的主要因素是持有現貨的成本和時間價值。影響期貨價格的因素比影響現貨價格的因素要多得多,主要有市場利率、預期通貨膨脹、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現貨金融工具的供求關系、期貨合約的有效期、保證金要求、期貨合約的流動性等。
二、金融期權的價值分析
1.金融期權
金融期權是指其持有者能在規定的期限內按交易雙方商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工具的權利。
2.金融期權的價格
(1)內在價值。金融期權的內在價值也稱履約價值,是期權合約本身所具有的價值,也就是期權的買方如果立即執行該期權所能獲得的收益。
(2)時間價值。金融期權的時間價值也稱外在價值,是指期權的買方購買期權而實際支付的價格超過該期權內在價值的那部分價值。
3.影響期權價格的主要因素
(1)協定價格與市場價格。
(2)權利期間。
(3)利率。
(4)標的物價格的波動性。
(5)標的資產的收益。
三、可轉換證券的價值分析
1.可轉換證券
可轉換證券是指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簡稱標的證券)的特殊公司證券。

2.可轉換證券的價值
(1)可轉換證券的投資價值。可轉換轉換的投資價值是指當它作為不具有轉股選擇權的一種證券的價值。
(2)可轉換證券的轉換價值。可轉換證券的轉換價值是指實施轉換時得到的標的股票的市場價值,等于標的股票每股市場價格與轉換比例的乘積。
(3)可轉換證券的理論價值。可轉換證券的理論價值,也稱“內在價值”,是指將可轉換證券轉股前的利息收入和轉股時的轉換價值按適當的必要收益率折算的現值。
(4)可轉換證券的市場價值。可轉換證券的市場價值也就是可轉換證券的市場價格。
3.可轉換證券的轉換平價
(1)可轉換證券的轉換平價是指使可轉換證券市場價值(即市場價格)等于該可轉換證券轉換價值時的標的股票的每股價格,即:

(2)可轉換證券的轉換升水。當可轉換證券的市場價格大于可轉換證券的轉換價值時,前者減后者所得的數值被稱為可轉換證券的轉換升水,即有:

(3)可轉換證券的轉換貼水。當可轉換證券的市場價格小于可轉換證券的轉換價值時,后者減前者所得到的數值被稱為可轉換證券的轉換貼水,即有:

四、權證的價值分析
1.權證的定義及其分類
權證是指標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
(1)按基礎資產分類。根據權證行權的基礎資產或標的資產,可將權證分為股權類權證、債券類權證以及其他權證。
(2)按發行人(基礎資產的來源)分類。根據權證行權所買賣的股票來源不同,權證可分為股本權證和備兌權證。
(3)按持有人權利分類。按持有人權利行使性質不同,權證可分為認購權證和認沽權證。
(4)按權證行使時間分類。按照權證持有人行權時間不同,權證可分為歐式權證和美式權證。
(5)按結算方式分類。按照權證結算方式不同,權證可分為現金結算權證和實物交割權證。
(6)按權證的內在價值分類。按權證的內在價值,可以將權證分為平價權證、價內權證和價外權證。
2.權證的價值分析
權證的理論價值包括兩部分: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若以S表示標的股票的價格,X表示權證的執行價格,則認購權證的內在價值為max(S-X,0),認沽權證的內在價值為max(X-S,0)。權證的時間價值等于理論價值減去內在價值,它隨著存續期的縮短而減小。
影響權證理論價值的因素主要有:標的股票的價格、權證的行權價格、無風險利率、股價的波動率和到期期限。
3.權證的杠桿作用
以認購權證為例,杠桿作用表現為認購權證的市場價格要比其可認購股票的市場價格上漲或下跌的速度快得多。杠桿作用反映了認購權證市場價格上漲(或下跌)幅度是可認購股票市場價格上漲(或下跌)幅度的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