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大宗交易的成交申報須經交易所確認后,買方和賣方可以撤銷或變更成交申報,但必須承認交易的手續費等義務。( )
156、協議平臺接受交易用戶申報的類型包括意向申報、定價申報、雙邊報價、成交申報和其他申報。( )
157、協議平臺對申報價格和數量一致的成交申報和定價申報進行成交確認。( )
158、債券大宗交易價格由買賣雙方自行協議確定。( )
159、債券大宗交易以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協議交易實行當日回轉交易。( )
160、僅在協議平臺交易的債券大宗交易信息納入交易所即時行情發布。( )
161、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 )
162、停牌及復牌的時間和方式由證券交易所決定。( )
163、證券的掛牌、摘牌、停牌與復牌,證券交易所要予以公告。( )
164、證券發行人認為有必要調整除權(息)價的計算公式的,可以向證券交易所提出調整申請并說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