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D。【解析】貨幣證券是指本身能使持有人或第三者取得貨幣索取權的有價證券。貨幣證券主要包括兩大類:(1)商業證券,主要是商業匯票和商業本票;(2)銀行證券,主要是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2.B。【解析】證券是指各類記載并代表一定權利的法律憑證。它用以證明持有人有權依其所持憑證記載的內容而取得應有的權益。
3.A。【解析】證券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債券、股票等證券的發行主體,主要包括:(1)公司(企業);(2)政府和政府機構。
4.C。【解析】在大多數國家,社保基金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國家以社會保障稅等形式征收的全國性社會保障基金;二是由企業定期向員工支付并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企業年金。由于資金來源不一樣,且最終用途不一樣,這兩種形式的社保基金管理方式亦完全不同。全國性的社會保障基金屬于國家控制的財政收入,主要用于支付失業救濟和退休金,是社會福利網的最后一道防線,對資金的安全性和流動性要求非常高。這部分資金的投資方向有嚴格限制,主要投向國債市場。
5.B。【解析】證券服務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法人機構,主要包括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
6.C。【解析】美國的證券市場是從買賣政府債券開始的。
7.B。【解析】為了積極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國務院于2004年1月31日發布了《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為資本市場新一輪的改革和發展奠定了基礎。
8.D。【解析】2007年6月,中國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共同制定了《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了保險資金海外投資的相關制度,拓寬了保險資金出海的通道。
9.B。【解析】優先股票是一種特殊股票,在其股東權利、義務中附加了某些特別條件。優先股票的股息率是固定的,其持有者的股東權利受到一定限制,但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財產的分配順序上比普通股票股東享有優先權。
10.C。【解析】從理論上說,除息日股票價格應下降與每股現金股利相同的數額;除權日股票價格應按送股、配股或轉增比例相應下降。但是,實踐中,除息除權后,股價變化與理論價格之間通常會存在差異。
11.D。【解析】公司盈利水平高低及未來發展趨勢是股東權益的基本決定因素,通常把盈利水平高的公司股票稱為績優股,把未來盈利增長趨勢強勁的公司股票稱為高增長型股票,它們在股票市場上通常會有較好的表現。
12.C。【解析】證券交易所根據需要,可以對出現重大異常交易情況的證券賬戶限制交易。有的證券交易所對每日股票價格的漲跌幅度有一定限制,即漲跌停板規定,使股價的漲跌大大平緩。另外,當股票市場投機過度或出現嚴重違法行為時,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也會采取一定的措施以平抑股價波動。
13.D。【解析】優先股票的特征包括:(i)股息率固定;(2)股息分派優先;(3)剩余資產分配優先;(4)一般無表決權。而優先認股權是普通股票股東的權利,不是優先股票的特征。
14.B。【解析】股息率可調整優先股票的股息率的變化一般與公司的經營狀況無關,而主要隨市場上其他證券價格或者銀行存款利率的變化作調整。
15.C。【解析】紅籌股不屬于外資股。紅籌股是指在中國境外注冊、在中國香港上市,但主要業務在中國內地或大部分股東權益來自中國內地的股票。A項,N股是指在紐約上市的外資股;B項.H股是指注冊地在我國內地、上市地在我國香港的外資股;D項,B股是境內上市外資股。
16.A。【解析】國家股股利收入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監督收繳,依法納人國有資產經營預算,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排使用。
17.D。【解析】A項,在債券的票面價值中,首先不僅要規定票面價值的幣種,還要規定債券的票面金額;B項,票面金額定得較小,債券本身的印刷及發行工作量大,費用可能較高;C項,票面金額定得較大,有利于少數大額投資者認購,但使小額投資者無法參與。
18.B。【解析】記賬式國債可以記名、掛失,安全性較高,同時由于記賬式債券的發行和交易均采用無紙化,所以發行時間短,發行效率高,交易手續簡便,成本低,交易安全。
19.A。【解析】從功能上看,政府債券最初僅僅是政府彌補赤字的手段,但在現代商品經濟條件下,政府債券已成為政府籌集資金、擴大公共開支的重要手段,并且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逐漸具備了金融商品和信用工具的職能,成為國家實施宏觀經濟政策、進行宏觀調控的工具。
20.D。【解析】D項,政府債券的付息由政府保證,其信用度最高,風險最小,對于投資者來說,投資政府債券的收益是比較穩定的。
21.A。【解析】B項,保證公司債券是公司發行的由第三者作為還本付息擔保人的債券,是擔保證券的一種;C項,不動產抵押公司債券是以公司的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等)作抵押而發行的債券,是抵押證券的一種;D項,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發行人依照法定程序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股份的公司債券。
22.A。【解析】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是公司發行的一種附有認購該公司股票權利的債券。這種債券的購買者可以按預先規定的條件在公司發行股票時享有優先購買權。預先規定的條件主要是指股票的購買價格、認購比例和認購期間。
23.A。【解析】國際債券是指一國借款人在國際證券市場上以外國貨幣為面值、向外國投資者發行的債券。而亞洲債券是指用亞洲國家貨幣定值,并在亞洲市場發行和交易的債券。外國債券是指某一國借款人在本國以外的某一國家發行以該國貨幣為面值的債券。歐洲債券是指借款人在本國境外市場發行的、不以發行市場所在國貨幣為面值的國際債券。
24.A。【解析】股票的直接收益取決于發行公司的經營效益,不確定性強,投資于股票有較大的風險。債券的直接收益取決于債券利率,而債券利率一般是事先確定的,投資風險較小。基金主要投資于有價證券,投資選擇靈活多樣.從而使基金的收益有可能高于債券,投資風險又可能小于股票。
25.C。【解析】1OF與ETF相區別,1OF不一定采用指數基金模式,可以是主動管理型基金;同時,申購和贖回均以現金進行。
26.A。【解析】基金管理人作為受托人,必須履行誠信義務。基金管理人的目標函數是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因而,不得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損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27.C。【解析】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具備的條件之一是主要股東具有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咨詢、信托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經驗并取得較好的經營業績和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3年沒有違法記錄,注冊資本不低于3億元人民幣。
28.C。【解析】基金托管費是指基金托管人為保管和處置基金資產而向基金收取的費用。該基金當月應提取的托管費為:(9000-1500)×0.2%÷365≈0.0411(萬元),即411元。
29.B。【解析】基金資產估值的目的是客觀、準確地反映基金資產的價值。經基金資產估值后確定的基金資產凈值而計算出的基金份額凈值,是計算基金份額轉讓價格尤其是計算開放式基金申購與贖回價格的基礎。
30.C。【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依法對以下信息進行公開披露:(1)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基金份額發售公告;(2)基金募集情況;(3)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公告書;(4)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公告;(5)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6)基金財產的資產組合季度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及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7)臨時報告;(8)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重大人事變動;(10)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財產、基金托管業務的訴訟;(1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應予披露的其他信息。
31.A。【解析】金融期權是指合約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費用,在約定日期內享有按事先確定的價格向合約賣方買賣某種金融工具的權利的契約。除交易所交易的標準化期權、權證之外,還存在大量場外交易的期權,這些新型期權通常被稱為奇異型期權。
32.D。【解析】場外交易市場(簡稱“OTC”)交易的衍生工具是指通過各種通訊方式,不通過集中的交易所,實行分散的、一對一交易的衍生工具,例如金融機構之間、金融機構與大規模交易者之間進行的各類互換交易和信用衍生品交易。
33.A。【解析】A項,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交易和逐日盯市制度,交易者并不需要在成交時擁有或借入全部資金或基礎金融工具。
34.C。【解析】股票價格指數期貨是以股票價格指數為基礎變量的期貨交易,是為適應人們控制股市風險,尤其是系統性風險的需要而產生的。
35.D。【解析】A項,一般而言,金融期權的基礎資產多于金融期貨的基礎資產。B項,金融期權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不對稱的,期權買方只享受權利,不承擔義務,而期權的賣方只有義務沒有權利。C項,兩者的現金流轉不同。即金融期貨交易雙方在成交時不發生現金收付關系,但在成交后,由于實行逐日結算制度,交易雙方將因價格的變動而發生現金流轉。而在金融期權交易中,在成交時,期權購買者為取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必須向期權出售者支付一定的期權費,但在成交后,除到期履約外,交易雙方將不發生任何現金流轉。
36.C。【解析】轉換價格修正是指發行公司在發行可轉換債券后,由于公司的送股、配股、增發股票、分立、合并、拆細及其他原因導致發行人股份發生變動,引起公司股票名義價格下降時而對轉換價格所作的必要調整。
37.A。【解析】在資產證券化交易中,特定目的機構或特定目的受托人(SPV),是指接受發起人轉讓的資產,或受發起人委托持有資產,并以該資產為基礎發行證券化產品的機構。為保證資金和基礎資產的安全,通常聘請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進行資金和資產的托管。
38.B。【解析】2005年被稱為“中國資產證券化元年”,信貸資產證券化和房地產證券化取得新的進展,引起國內外廣泛關注。
39.D。【解析】按有無發行中介,證券發行可分為:(1)直接發行。其是指發行人直接向投資者推銷、出售證券的發行。(2)間接發行。其是指由發行公司委托證券公司等證券中介機構代理出售證券的發行。
40.A。【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等于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額。以超過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股票所得的溢價款項列入發行公司的資本公積金。
41.B。【解析】證券交易所是證券買賣雙方公開交易的場所,是一個高度組織化、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是整個證券市場的核心。
42.B。【解析】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批準,我國創業板市場于2009年10月23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啟動。我國創業板市場主要面向成長型創業企業,重點支持自主創新企業,支持市場前景好、帶動能力強、就業機會多的成長型創業企業,特別是支持新能源、新材料、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環保節能、現代服務等新興產業的發展。
43.C。【解析】交易單位是指交易所規定的每次申報和成交的交易數量單位,一個交易單位俗稱“一手”,委托買賣的數量通常為一手或一手的整數倍。
44.C。【解析】C項,加權股價平均數又稱加權平均股價,是將各樣本股票的發行量或成交量作為權數計算出來的股價平均數。以樣本股每日收盤價之和除以樣本數指的是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
45.A。【解析】我國臺灣證券交易所目前發布的股價指數中,以發行股數加權計算的有26種,包括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未含金融股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和電子股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還有22種產業分類股價指數、與英國富時(FTSE)共同編制的臺灣50指數以及以算術平均法計算的綜合股價平均數和工業指數平均數。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
46.D。【解析】D項,股票股息是股東權益賬戶中不同項目之間的轉移,對公司的資產、負債、股東權益總額并沒有影響,對得到股票股息的股東在公司所占權益的份額也不會產生影響。僅僅是股東持有的股票數比原來多了。
47.B。【解析】因為優先股票的名義收益率是固定的,當通貨膨脹率升高時,根據實際收益率一名義收益率一通貨膨脹率,其實際收益率就會明顯下降。
48.B。【解析】證券公司是證券市場上重要的中介機構,它是證券市場投融資服務的提供者,為證券發行人和投資者提供專業化的中介服務;同時證券公司也是證券市場上重要的機構投資者。此外,證券公司還通過資產管理方式,為投資者提供證券及其他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服務等。
49.B。【解析】內資證券公司申請變更為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應當符合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設立條件,收購或者參股內資證券公司的境外股東應當符合設立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股東條件,其收購的股權比例或者出資比例,累計不得超過1/3。
50.D。【解析】根據我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是指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及其咨詢人員為證券投資人或者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者建議等直接或者間接有償咨詢服務的活動。證券公司可以經營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51.C。【解析】證券公司為單一客戶辦理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應當與客戶簽訂定向資產管理合同,通過該客戶的賬戶為客戶提供資產管理服務。定向資產管理業務的特點是:(1)證券公司與客戶必須是一對一的投資管理服務;(2)具體投資的方向在資產管理合同中約定;(3)必須在單一客戶的專用證券賬戶中封閉運行。
52.B。【解析】控股股東不得利用其控股地位損害證券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和公司客戶的合法權益,不得超越股東會、董事會任免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得超越股東會、董事會干預證券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證券公司與其控股股東應在業務、人員、機構、資產、財務、辦公場所等方面嚴格分開,各自獨立經營、獨立核算、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證券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與其所控股的證券公司發生業務競爭。
53.C。【解析】證券公司經營證券自營業務的.必須符合下列規定:(1)自營權益類證券及證券衍生產品的合計額不得超過凈資本的100%;(2)自營固定收益類證券的合計額不得超過凈資本的500%;(3)持有一種權益類證券的成本不得超過凈資本的30%;(4)持有一種權益類證券的市值與其總市值的比例不得超過5%,但因包銷導致的情形和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4.A。【解析】為了加強對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活動的管理,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證券委員會于1997年12月發布《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中國證監會及其授權的地方派出機構負責對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監督管理。
55.D。【解析】證券公司向證券金融公司交存保證金,采取設立信托的方式。保證金中的證券應當記入轉融通擔保證券賬戶,保證金中的資金應當記入轉融通擔保資金賬戶。
56.B。【解析】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可以分為四個層次:(1)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并頒布的法律;(2)由國務院制定并頒布的行政法規;(3)由證券監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制定的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4)由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規則。
57.C。【解析】非法資金流動一般具有數額巨大、交易異常等特點。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通常被視為反洗錢預防監控制度的核心。
58.B。【解析】根據我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招股說明書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發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最多不超過1個月。
59.A。【解析】操縱市場行為包括:(1)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數量;(2)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3)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4)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60.C。【解析】根據我國《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規定,證券交易所應當對會員取得的交易席位實施嚴格管理,會員轉讓席位必須按照證券交易所的有關管理規定由證券交易所審批,嚴禁會員將席位全部或者部分以出租或者承包等形式交由其他機構和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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