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點精練:申請保薦代表人資格的條件(第二章第一節)
在線練習:證券基本法律法規章節習題
個人申請保薦代表人資格的條件:
個人申請保薦代表人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備3年以上保薦相關業務經歷。
(2)最近3年內在境內證券發行項目中擔任過項目協辦人。
(3)參加中國證監會認可的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且成績合格有效。
(4)誠實守信,品行良好,無不良誠信記錄,最近3年未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
(5)未負有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債務。
(6)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保薦代表人的注冊登記事項:
保薦代表人的注冊登記事項包括:
(1)保薦代表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
(2)保薦代表人的聯系電話、通信地址。
(3)保薦代表人的任職機構、職務。
(4)保薦代表人的學習和工作經歷。
(5)保薦代表人的執業情況。
(6)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事項。
考點練習:
1、個人申請保薦代表人資格,應當具備的條件不包括( )。
A.誠實守信,品行良好,無不良誠信記錄
B.最近3年內在境內證券發行項目中擔任過項目協辦人
C.最近2年未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
D.未負有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債務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個人申請保薦代表人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具備3年以上保薦相關業務經歷。(2)最近3年內在境內證券發行項目中擔任過項目協辦人。(3)參加中國證監會認可的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且成績合格有效。(4)誠實守信,品行良好,無不良誠信記錄,最近3年未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5)未負有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債務。(6)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2、保薦代表人注冊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保薦機構應當自變化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書面報告,由中國證監會予以變更登記。
A.2
B.3
C.4
D.5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保薦代表人注冊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保薦機構應當自變化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書面報告,由中國證監會予以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