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新股發行采用競價確定法的,如果在發行底價上不能滿足本次發行股票的數量,則應重新確定發行價。( )
122、除金融類上市公司外,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所募集的資金不得投資于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 )
123、
滬深證券交易所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對A股發行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
124、上市公司證券事務代表負責辦理上市公司信息對外公布等相關事宜。( )
125、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關于本次發行申請的不予核準決定后,應當在兩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告。( )
126、
收購期限屆滿10日內,收購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報送關于收購情況的書面報告,同時抄報派出機構,抄送證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購公司。( )
127、發行人與主承銷商簽訂的承銷團協議應包括承銷期及起止日期。( )
128、
公司設立的子公司和分公司都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企業。( )
129、
與發行人有關的關聯關系,在招股說明書中應以文字表達。( )
130、股份有限公司在公開發行股票后,若擬申請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公開發行的股份應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3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