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申請記賬式國債承銷團乙類成員資格的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包括: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341元或者總資產在人民幣100億元以上的存款類金融機構,或者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8億元的非存款類金融機構。( )
132、
發行人應披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的簡要情況,對核心技術人員,還應披露其主要成果及獲得的獎項。( )
133、
外國投資者主要通過上市公司定向發行和投資者通過協議轉讓這兩種方式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這兩種方式在戰略投資的程序上相同。( )
134、
2006年1月1日《公司法》修訂實施前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歷史上的上市情況分為兩種:一種是不論其股東所有制性質如何,如果該公司經營期滿3年,增資公開發行股票后,即可申請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另一種是新發起設立、設立時間不滿3年的股份有限公司。( )
135、
可轉換公司債券相當于投資者持有1張與可轉債公司債券相同利率的普通債券,1張量為轉換比例、期權行使價為初始轉股價格的美式買權,1張美式賣權,同時向發行人無條件出售了1張美式賣權。( )
136、
上市公司在非公開發行新股后,應當將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的募集說明書摘要或者募集意向書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期刊上。( )
137、
上市公司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3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
138、
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公告發行價格和發行市盈率時,其中每股收益應當按發行當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凈利潤除以發行后總股本計算。( )
139、
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
140、
中國證監會對保薦代表人資格的申請,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書面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