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民事法律制度
第一節 民法
考點:民法概述【點擊試聽>>聽老師講解】
1.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調整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法律規范的總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
2.民法的調整對象
民法的調整對象包括兩大類:一是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二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上述社會關系作為民法的調整對象,必須發生在平等的主體之間。所謂平等的主體,就是指主體之間互不隸屬.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在相互之間的關系上能保持自己的意志獨立和自由。
3.民法的基本原則
平等原則、自愿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守法原則、公序良俗原則、禁止權利濫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