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銀行從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適用教材應為2019版(中國金融出版社),為方便考生備考,取得理想成績,學霸君總結法律法規高頻考點匯總如下,請收藏!
1、銀行業分類與職能
(一)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實際上是行政管理機關,基本上不對個人和企業辦理銀行業務。
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監管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債券市場;實施外匯管理;監管黃金市場;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經理國庫;反洗錢等等。
(二)政策性銀行:只辦理政策性的銀行業務。包括: 農業發展銀行:支持農業政策性貸款 進出口銀行:支持進出口貿易融資 國家開發銀行:承擔國家重點建設項目融資
(三)商業銀行。具體又分為: 國有商業銀行(工、農、中、建、交——中國首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 全國性的股份制銀行(有十五六家,如中信、光大、華夏、招商、興業、民生、浙商和恒豐)
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設立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城市合作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農村合作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人民幣。商業銀行應當遵守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要求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不低于8%,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75%,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25%,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l0%。
(四)信用社,有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
(五)郵政儲蓄(只辦理儲蓄業務)。
(六)非銀行金融機構,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理。
2、最后貸款人制度
最后貸款人制度是中央銀行的一項職責.是指在銀行體系由于遭遇不利的沖擊引起流動性需求大大增加,而銀行體系本身又無法滿足這種需求時.由中央銀行向銀行體系提供流動性以確保銀行體系穩健經營的一種制度安排。
最后貸款人的主要目標是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屬于全局性目標.提供的是一種緊急資金援助或支持.這種援助或支持不是政府為銀行危機買單.而是體現政府作為行政力量在市場經濟行為中的一種宏觀調控作用,作用方式具有救助性。
3、個人存款業務
個人存款又稱儲蓄存款,是指居民個人將閑置不用的貨幣資金存人銀行,并可以隨時或按約定時間支取款項的一種信用行為。是銀行對存款人的負債。辦理儲蓄業務的原則為“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
4、單位協定存款。
單位協定存款是一種單位類客戶通過與商業銀行簽訂合同的形式約定合同期限、確定結算賬戶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額度.對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上浮利率計付利息、對基本存款額度按活期存款利率付息的存款類型。
5、保證金存款。
保證金存款,是商業銀行為保證客戶在銀行為客戶對外出具具有結算功能的信用工具,或提供資金融通后按約履行相關義務.而與其約定將一定數量的資金存人特定賬戶所形成的存款類型。
6、人民幣同業存款
人民幣同業存款是由其他金融機構存放于商業銀行的款項,也稱同業存放,屬于商業銀行的負債業務,與此相對應的概念是存放同業,即存放在其他商業銀行的款項,屬于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