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檢查監督權
《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對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的下列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①執行有關存款準備金管理規定的行為;
②與中國人民銀行特種貸款有關的行為,其中中國人民銀行特種貸款是指國務院決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向金融機構發放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貸款;
③執行有關人民幣管理規定的行為;
④執行有關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
⑤執行有關外匯管理規定的行為;
⑥執行有關黃金管理規定的行為;
⑦代理中國人民銀行經理國庫的行為;
⑧執行有關清算管理規定的行為;
⑨執行有關反洗錢規定的行為。
(2)建議檢查監督權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執行貨幣政策和維護金融穩定的需要,可以建議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監督。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回復。
(3)特定情況下的檢查監督權
當銀行業金融機構出現支付困難,可能引發金融風險時,為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經國務院批準,有權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監督。
考點太難不會做,做了也記不???建議銀行從業高頻考點速記:
銀行從業資格60s考點速記神器,提煉核心知識點,圖表結合,利用時間的緊迫和記憶特點讓考生短時間內快速記憶!再也不怕在“茫茫書海“找不到重要考點了!如果覺得對考點掌握不充分,還可以領取PDF下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