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考生備考,學霸君總結了2020年銀行從業《個人理財》高頻考點,希望能為備考的考生提供一些幫助,取得優異成績,具體高頻考點匯總如下,請收藏!
1、個人理財定義
國際理財規劃師協會對個人理財的定義:個人理財就是在分析個人和財務現狀、能力的基礎上,作為有償服務給其提供具體的計劃、建議行動策略和方案以實現財務目標。
美國注冊理財規劃師協會對個人理財的定義:個人財務規劃就是整理財務和個人信息,制訂一個策略方案。建設性地管理收入、資產和債務,從而實現短期、長期的目標。個人理財規劃過程成功的關鍵是注重和定期檢查計劃執行情況.保證實現客戶的目標。
綜上所述,個人理財就是在了解、分析客戶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其人生、財務目標和風險偏好,通過綜合有效地管理其資產、債務、收入和支出,實現理財目標的過程。
2、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相關主體
(1)個人客戶。個人理財業務的需求方,也是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服務對象。
(2)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供給方,也是個人理財業務的提供商之一。
(3)非銀行金融機構。除銀行之外,可以提供個人理財業務的還有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以及一些獨立的投資理財公司(如第三方理財公司)等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
(4)監管機構。個人理財業務相關監管機構包括:中國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等。
3、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業務關系的協議。
4、合同的訂立
合同的當事人應該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時候,要保守商業秘密。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5、擔保物權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法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6、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財產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