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貸后管理
1對借款人的貸后監控
1、經營狀況監控:一方面,要注意企業在日常的商務活動中是否出現不道德的謀利和不講誠信的行為,是否出現隱瞞經營情況的現象及其他各種異常情況;另一方面,對異常情況一定要進行調查和分析,找出問題根源。
2、管理狀況監控:對企業整體運營的系統情況調查,尤其是對不利變化情況的調查,此部分調查的特點是對“人及其行為”的調查。
3、財務狀況監控:財務狀況變化是企業還款能力變化的直接反映。
4、與銀行往來情況監控:企業與銀行的資金往來是公司交易情況最直接的反映,也是銀行利益的體現。銀行應通過觀察借款人與銀行的資金往來情況,核查企業的銀行對賬單,分析公司的最近經營情況,并對異常的劃款行為進行調查分析。
2擔保管理
1、保證人管理
①審查保證人的資格:應注意保證人的性質,保證人性質的變化會導致保證資格的喪失;
②分析保證人的保證實力;
③了解保證人的保證意愿:良好的保證意愿是保證人提供擔保和準備履行擔保義務的基礎。
2、抵(質)押品管理:①抵押品價值的變化情況;②抵押品是否被妥善保管;③抵押品有否被變賣出售或部分被變賣出售的行為;④抵押品保險到期后有沒有及時續投保險;⑤抵押品有否被轉移至不利于銀行監控的地方。
★抵押人在抵押期間轉讓或處分抵押物的,商業銀行必須要求其提出書面申請,并經銀行同意后予以辦理。經商業銀行同意,抵押人可以全部轉讓并以不低于商業銀行認可的最低轉讓價款轉讓抵押物的,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優先用于向商業銀行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商業銀行賬戶;經商業銀行同意,抵押人可以部分轉讓抵押物的,所得的收入應存人商業銀行的專戶或償還商業銀行債權,并保持剩余貸款抵押物價值不低于規定的抵押率。抵押期間,抵押物因出險所得賠償金(包括保險金和損害賠償金)應存入商業銀行指定的賬戶,并按抵押合同中約定的處理方法進行相應處理;對于抵押物出險后所得賠償數額不足清償部分,商業銀行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擔保。
3、擔保的補充機制:追加擔保品,確保抵押權益;追加保證人。
3風險預警
1、風險預警程序:信用信息的收集和傳遞→風險分析→風險處置(預控性處置與全面性處置)→后評價
★預控性處置是在風險預警報告已經做出,而決策部門尚未采取相應措施之前,由風險預警部門或決策部門對尚未爆發的潛在風險提前采取控制措施,避免風險繼續擴大對商業銀行造成不利影響。
全面性處置是商業銀行對風險的類型、性質和程度進行系統詳細的分析后,從內部組織管理、業務經營活動等方面采取措施來控制、轉移或化解風險,使風險預警信號回到正常范圍。
風險預警在運行過程中要不斷通過時間序列分析等技術來檢驗其有效性,包括數據源和數據結構的改善;預警指標和模型的改進,包括模型解釋變量的篩選、參數的動態維護等。
2、風險預警方法:主要方法有專家判斷法、評級方法、信用評分方法、統計模型。在我國銀行業實踐中,可以根據運作機制將風險預警方法分為黑色預警法、藍色預警法和紅色預警法。
①黑色預警法:不引進警兆自變量,只考察警兆指標的時間序列變化規律即循環波動特征;各種商情指數、預期合成指數、商業循環指數、經濟擴散指數、經濟波動圖等都可以看作是黑色預警法的應用;
②藍色預警法:側重定量分析,根據風險征兆等級預報整體風險的嚴重程度,具體分為兩種模式:
A、指數預警法,即利用警兆指標合成的風險指數進行預警;其中應用范圍最廣的是擴散指數(全部警兆指數中個數處于上升的警兆指數所占比重)——指數大于0.5,表示風險正在上升;小于0.5,即風險正在下降;
B、統計預警法,是對警兆與警素之間的相關關系進行相關分析,確定其先導長度和先導強度,再根據警兆變動情況,確定各警兆的警級,結合警兆的重要性進行警級綜合,最后預報警度;
③紅色預警法:重視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其流程是:首先對影響警素變動的有利因素與不利因素進行全面分析;其次進行不同時期的對比分析;最后結合風險分析專家的直覺和經驗進行預警。
3、貸款風險的預警信號系統通常包括:有關財務狀況的預警信號、有關經營者的信號、有關經營狀況的信號。
4、風險預警的處置:根據風險的程度和性質,采取相應的風險處置措施有:①列入重點觀察名單;②要求客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③要求增加擔保措施;④暫停發放新貸款或收回已發放的授信額度等。
對于出現的較大風險,客戶部門無法自行在3個月內控制和化解處置的,應視貸款金額的大小及風險狀況及時報告授信審批行風險資產管理部門或信貸管理部門,授信審批部門調整客戶分類和授信方案,介入風險認定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