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商業銀行主要業務的會計處理
一、單位存款業務的會計處理
1.科目設置
銀行辦理單位存款業務時,應分別設置“單位定期存款”和“單位活期存款”科目。
2.賬務處理
單位存款業務的賬務處理如表7-6所示。
表7-6 單位存款業務的賬務處理
科目 | 條件 | 會計分錄 |
活期存款 | 存款單位存入現金時 | 借:庫存現金 貸:單位活期存款 |
存款單位支取現金時 | 借:單位活期存款 貸:庫存現金 | |
季末月20日,結息時 | 借:利息支出 貸:應付利息 | |
季末月21日,將上季度利息轉入存款單位賬戶 | 借:應付利息 貸:單位活期存款 | |
定期存款 | 單位存入定期存款時 | 借:單位活期存款 庫存現金(單位可以直接交現金存定期存款,但不能直接從定期存款中支取現金,而應通過基本存款賬戶轉取現金) 貸:單位定期存款 |
資產負債表日計提應付利息時 | 借:利息支出 貸:應付利息 | |
單位到期支取定期存款時,應辦理轉賬,不得直接支取現金 | 借:單位定期存款 應付利息 貸:單位活期存款 |
【例7.7】銀行辦理單位到期支取定期存款的會計分錄是( )。[2013年真題]
A.借:單位定期存款、應付利息;貸:單位活期存款
B.借:單位活期存款、應付利息;貸:單位定期存款
C.借:單位定期存款、應付利息;貸:庫存現金
D.借:單位活期存款、應付利息;貸:庫存現金
【答案】A
【解析】單位支取定期存款時,應轉賬辦理,不直接支付現金,會計分錄為:
借:單位定期存款
應付利息
貸:單位活期存款
二、儲蓄存款業務的會計處理
1.科目設置
銀行辦理儲蓄存款業務,應設置“活期儲蓄存款”和“定期儲蓄存款”會計科目。
2.賬務處理
儲蓄存款業務的賬務處理如表7-7所示。
表7-7 儲蓄存款業務的賬務處理
科目 | 條件 | 會計分錄 |
活期儲蓄存款 | 開戶或續存時 | 借:庫存現金 貸:活期儲蓄存款 |
支取時 | 借:活期儲蓄存款 貸:庫存現金 | |
銷戶時 | 借:活期儲蓄存款 利息支出 貸:庫存現金 | |
季末月20日,結息時 | 借:利息支出 貸:應付利息 | |
季末月21日,將上季度利息轉入存款人賬戶 | 借:應付利息 貸:活期儲蓄存款 | |
定期儲蓄存款 | 開戶存入時 | 借:庫存現金 貸:定期儲蓄存款 |
資產負債表日計提應付利息時 | 借:利息支出 貸:應付利息 | |
到期支取時 | 借:定期儲蓄存款 應付利息 貸:庫存現金 | |
逾期支取時 | 借:定期儲蓄存款 應付利息 利息支出(逾期支取利息) 貸:庫存現金 |
【例7.8】銀行辦理客戶逾期支取定期儲蓄存款的會計分錄是( )。[2013年真題]
A.借:定期儲蓄存款、利息支出;貸:庫存現金
B.借:定期儲蓄存款、應付利息、利息支出;貸:庫存現金
C.借:定期儲蓄存款、應付利息;貸:庫存現金
D.借:活期儲蓄存款、應付利息;貸:庫存現金
【答案】B
【解析】對于定期儲蓄存款,逾期支取時,會計分錄為:
借:定期儲蓄存款
應付利息
利息支出(逾期支取利息)
貸:庫存現金
三、貸款業務的會計處理
1.科目設置
商業銀行貸款業務的會計核算,設置“貸款”、“貼現資產”、“貸款損失準備”三個會計科目。“貸款”科目核算銀行按規定發放的各種客戶貸款,包括質押貸款、抵押貸款、保證貸款、信用貸款等。
2016年經濟師《金融專業知識與實務(初級)》教材精編【要點精講+歷年真題詳解】貸款”科目可按貸款類別、客戶,分“本金”、“利息調整”、“已減值”等進行明細核算。銀行可根據實際在“貸款”一級科目下設置“短期貸款”和“中長期貸款”二級科目。
2.賬務處理
會計準則規定,銀行應定期對已發放貸款進行減值測試,根據減值測試情況分別進行會計核算。
(1)未減值貸款
①發放貸款時,會計分錄為:
借:貸款——本金(按貸款的合同本金記賬)
貸:單位活期存款(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記賬)
有差額的,借記或貸記“貸款——利息調整”科目。抵押、質押貸款應進行表外核算。
②資產負債表日計提利息收入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利息(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的應收未收利息入賬)
貸:利息收入(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入賬)
貸款的實際利率是指將貸款在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的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為其當前賬面價值所使用的利率。
實際收到上述應收利息時,會計分錄為:
借:單位活期存款
貸:應收利息
【例7.9】在資產負債表日,銀行計提未減值貸款應收利息的會計分錄是( )。[2013年真題]
A.借:單位或其存款;貸:利息收入
B.借:貸款損失準備;貸:利息收入
C.借:應收利息;貸:利息收入
D.借:應收利息;貸:單位活期存款
【答案】C
【解析】對于未減值貸款,資產負債表日計提利息收入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利息(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的應收未收利息入賬)
貸:利息收入(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入賬)
③到期收回時,會計分錄為:
借:單位活期存款
貸:貸款——本金
同時,借記或貸記“貸款——利息調整”科目。
(2)已減值貸款
①初次發生減值時,先將“貸款”科目下“本金”明細科目中的貸款余額轉入“已減值”明細科目,然后,按照減值程度計提貸款損失準備。會計分錄為:
借:貸款——已減值
貸:貸款——本金
應收利息(應收未收利息)
將已減值貸款的應收未收利息轉入“貸款——已減值”科目,其會計分錄為: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貸款損失準備
②資產負債表日計提應收利息和確認本期利息收入時,會計分錄為:
借:貸款損失準備(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入賬)
貸:利息收入(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人賬)
③收回減值貸款時,會計分錄為:
借:單位活期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款損失準備(按應轉銷相關貸款損失準備余額)
貸:貸款——已減值(按應轉銷已減值貸款余額)
利息收入(按已收回的表外應收利息余額)
如仍有余額,則借記或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3)貼現
①銀行受理票據貼現。會計部門收到貼現憑證,將扣收貼現利息后的貼現金額轉入申請人存款賬戶,會計分錄為:
借:貼現資金
貸:單位活期存款
貼現資產——利息調整(貼現利息)
②資產負債表日,銀行確認本期貼現利息收入的會計分錄為:
借:貼現資產——利息調整
貸:利息收入
③貼現到期,貼現行以委托收款方式收取票款。
a.如為商業承兌匯票,當收到匯票承兌人開戶行劃來的票款時,借記“清算資金往來”科目,貸記“貼現資產”科目。會計分錄為:
借:清算資金往來
貸:貼現資產
如承兌人無款支付,退回憑證時,貼現銀行應向貼現申請人收取票款,如申請人賬戶有足夠余額,則會計分錄為:
借:單位活期存款——貼現申請人戶
貸:貼現資產
貼現申請人賬戶余額不足時,不足部分轉作逾期貸款,按逾期貸款的有關規定處理。會計分錄為:
借:單位活期存款(實際支付部分)
貸款——逾期貸款(不足支付部分)
貸:貼現資產
b.如為銀行承兌匯票,收到時回款項的會計處理同上。承兌行在承兌匯票到期日預先向承兌申請人收取票款時,會計分錄為:
借:單位活期存款——承兌申請人戶
貸:應解匯款
如果承兌申請人賬戶不足支付,則將不足部分轉作逾期貸款,按逾期貸款的有關規定處理。會計分錄為:
借:單位活期存款——承兌申請人戶(實際支付部分)
貸款——逾期貸款(不足支付部分)
貸:應解匯款
【例7.10】銀行承兌匯票到期結算時,如承兌申請人無款或不足支付,承兌銀行應將票款或不足部分轉入核算的科目是( )。[2008年真題]
A.暫付款科目
B.應解匯款科目
C.貼現科目
D.逾期貸款科目
【答案】D
【解析】銀行承兌匯票到期結算時,如承兌申請人無款或不足支付,承兌銀行應將票款或不足部分轉作承兌申請人的逾期貸款,按逾期貸款的有關規定處理。
四、支付結算業務的會計處理
1.科目設置
銀行在結算過程中主要通過“單位活期存款”科目辦理收付。根據有關結算方式的特點,還應設置“匯出匯款”、“開出本票”、“貼現資產”科目以及“存放中央銀行款項”、“清算資金往來”等科目。
2.賬務處理
支付結算業務的賬務處理如表7-8所示。
表7-8 支付結算業務的賬務處理
業務 | 條件 | 賬務處理 | |
支票結算業務 | 收付款單位在同一行處開戶;持票人提交支票和進賬單時,銀行經審無誤 | 借:單位活期存款—出票人戶 貸:單位活期存款—收款單位戶 | |
收、付款單位不在同一行處開戶,收款單位開戶行根據票據交換收妥的支票辦理轉賬 |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貸:單位活期存款—收款單位 | ||
收、付款單位不在同一行處開戶,付款單位開戶行對支票審查無誤后,辦理轉賬 | 借:單位活期存款—付款單位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 ||
銀行本票結算業務 | 銀行簽發本票的處理 | 客戶申請簽發銀行本票時,銀行收妥款項,據以簽發本票 | 借:單位活期存款 庫存現金(個人申請簽發時) 貸:開出本票 |
兌付行兌付本票的處理 | 代理付款行接到收款人或被背書人交來的銀行本票和進賬單,按規定審查無誤后,辦理兌付 |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貸:單位活期存款庫存現金(個人兌付時) | |
簽發行與代理付款行結清本票款的處理 | 簽發行收到票據交換提入的本票,經審無誤 | 借:開出本票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 |
簽發行直接受理兌付本行簽發的本票時 | 借:開出本票 貸:單位活期存款 庫存現金(個人兌付時) | ||
本票退款的處理 | 申請人請求簽發行退回本票款時 | 借:開出本票 貸:單位活期存款 庫存現金(個人申請人) | |
銀行匯票結算業務 | 出票行簽發銀行匯票的處理 | 由申請人填送匯票委托書,經銀行審查無誤后辦理轉賬 | 借:單位活期存款—匯款單位 庫存現金(個人申請時) 貸:匯出匯款 |
代理付款行兌付匯票的處理 | 代理付款行收到收款人提交的匯票和進賬單,按有關規定審查無誤后,分為兩種情況處理: ①收款人為本行開戶單位的 ②收款人為未在本行開戶的個人時 | ①借:清算資金往來 貸:單位活期存款—收款人戶 ②借:清算資金往來 貸:應解匯款 | |
個人收款人支取現金時 | 借:應解匯款 貸:庫存現金 | ||
出票行結清銀行匯票款的處理 | 出票行收到代理付款行寄來借方報單及解訖通知后 | 借:匯出匯款 貸:清算資金往來 | |
如果有多余賬款 | 借:匯出匯款 貸:清算資金往來 單位活期存款(匯票多余款) 其他應付款(個人申請時) | ||
匯兌結算業務 | 匯出行辦理匯款時的處理 | 銀行受理客戶提交的信匯或電匯憑證,經審無誤后 | 借:單位活期存款——匯款人 貸:清算資金往來 |
如為個人交現金申請匯款 | 借:庫存現金 貸:應解匯款 同時, 借:應解匯款 貸:清算資金往來 | ||
匯入行收到匯款的處理 | 對收款人為本行開戶單位的,直接入賬 | 借:清算資金往來 貸:單位活期存款——收款人 | |
收款人未在銀行開戶的 | 借:清算資金往來 貸:應解匯款 | ||
支取現金時 | 借:應解匯款 貸:庫存現金 | ||
退匯的處理 | 匯入行根據匯款人的要求或滿2個月仍無法解付的,可退匯,退匯時 | 借:應解匯款 貸:清算資金往來 | |
匯出行收到退回的款項時,匯款人如果在本行有賬戶的 | 借:清算資金往來 貸:單位活期存款——匯款人 | ||
匯款人未在銀行開立賬戶的 | 借:清算資金往來 貸:其他應付款 | ||
匯款人支取現金時 | 借:其他應付款 貸:庫存現金 | ||
委托收款與托收承付結算業務 | 委托收款與托收承付結算的賬務處理基本相同 | 收款人開戶行受理托收時 | 不做賬務記載,但需在“發出托收結算憑證登記簿”上登記 |
付款人開戶行受理托收時 | 不做賬務記賬,但需登記“定期代收結算憑證登記簿” | ||
付款人開戶行辦理劃款時 | 借:單位活期存款-付款人戶 貸:清算資金往來 | ||
委托行收到款項時 | 借:清算資金往來 貸:單位活期存款-收款人戶 | ||
商業匯票結算業務 | 商業匯票到期的款項結算,一般通過銀行辦理委托收款。商業承兌匯票會計處理與委托收款方式相同 |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結算時,如承兌申請人無款或不足支付,承兌銀行應將票款或不足部分轉作承兌申請人的逾期貸款,按逾期貸款的有關規定處理 | 借:單位活期存款(承兌申請人賬上實際能支付部分) 貸款——逾期貸款(不足支付部分) 貸:應解匯款 |
承兌行收到收款行寄來的“托收憑證”時,經審無誤,及時付款 | 借:應解匯款 貸:清算資金往來 |
【例7.11】代理付款行兌付匯票的處理中,收款人為本行開戶單位,借記( )科目,貸記“單位活期存款”科目——收款人戶。
A.應收票據
B.轉賬匯票
C.清算資金往來
D.應解匯款及臨時存款
【答案】C
五、金融機構往來業務會計處理
1.科目設置
金融機構往來業務通常設有“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存放同業”、“拆出資金”三個資產類科目和“向中央銀行借款”、“同業存放”、“拆入資金”和“貼現負債”四個負債科目,以及資產負債共同類的“清算資金往來”科目,核算與人民銀行、其他銀行及金融機構之間的日常結算往來、再貼現和資金拆借業務。
2.賬務處理
金融機構往來業務的賬務處理如表7-9所示。
表7-9 金融機構往來業務的賬務處理
科目 | 說明 |
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 ①領取和交存現金:領取現金時,簽發人民銀行現金支票,借記“庫存現金”科目,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科目。交存現金時填寫現金交款單,作相反分錄。 ②繳存存款準備金:繳存財政性存款時,借記“繳存中央銀行財政性存款”科目,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科目,退同時作相反分錄;繳存一般性存款時,借記“繳存中央銀行一般性款項”科目,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科目,退回時作相反分錄 |
向中央銀行借款 | ①向中央銀行借入時,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科目,貸記“向中央銀行借款”科目。歸還時作相反分錄。 ②收到中央銀行再貼現款時,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科目、“貼現負債”科目—利息調整戶,貸記“貼現負債”科目—再貼現戶。歸還再貼現款時,借記“貼現負債”科目—再貼現戶,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
同城票據清算 | 票據交換時,提出的應收、應付票據與提入的應收、應付票據,金額軋差后,如應付大于應收的,則借記“清算資金往來”科目—同城票據清算,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科目。如應收大于應付,則作相反分錄 |
同業拆借 | ①拆入行的處理。拆入資金時,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科目,貸記“拆入資金”科目—××行戶。歸還拆借資金本息時,借記“拆入資金”科目—××行戶、“金融機構往來支出”科目—同業拆借利息支出戶,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科目。 ②拆出行處理。拆出資金時,借記“拆出資金”科目—××行戶,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科目。收到歸還拆借資金本息時,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科目,貸記“拆出資金”科目—××行戶、“金融機構往來收入”科目—同業拆借利息收入戶 |
【例7.12】金融機構往來業務通常設有( )等借方科目。
A.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B.向中央銀行借款
C.同業存放款項
D.存放同業
E.拆出資金
【答案】ADE
【解析】金融機構往來業務通常設有“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存放同業”、“拆出資金”三個資產類科目和“向中央銀行借款”、“同業存放”、“拆入資金”和“貼現負債”四個負債科目,以及資產負債共同類的“清算資金往來”科目,核算與人民銀行、其他銀行及金融機構之間的日常結算往來、再貼現和資金拆借業務。
六、外匯買賣業務的會計處理
1.科目設置
外匯買賣業務應設置“貨幣兌換”科目,用來核算銀行發生的各種貨幣之間的買賣及兌換金額.本科目按幣種進行明細核算。
2.結售匯的賬務處理
(1)結匯
銀行結匯(買入外匯)時,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現金或吸收存款(外幣)
貸:貨幣兌換——外幣戶(外幣)
借:貨幣兌換-人民幣戶(人民幣)
貸:庫存現金或吸收存款(人民幣)
(2)售匯
銀行售匯(賣出外匯)時,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現金或吸收存款(人民幣)
貸:貨幣兌換——人民幣戶(人民幣)
借:貨幣兌換——美元戶(外幣)
貸:庫存現金或吸收存款(外幣)
資產負債表日,銀行應根據當日匯率計算匯兌損益。發生匯兌收益時,借記“貨幣兌換——人民幣戶”科目,貸記“匯兌損益”科目;發生匯兌損失時,借記“匯兌損益”科目,貸記“貨幣兌換——人民幣戶”科目。
七、銀行財務收支的會計處理
1.科目設置
商業銀行財務收支核算,應設置“利息收入”、“手續費及傭金收入”、“金融機構往來收入”、“匯兌損益”等科目以及“利息支出”、“手續費及傭金支出”、“金融機構往來支出”、“營業費用”等科目,各科目應按收入、支出的種類或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2.主要賬務的處理
銀行財務收支的主要賬務處理如表7-10所示。
表7-10 銀行財務收支的主要賬務處理
科目 | 條件 | 會計分錄 | ||
利息收入 | 按權責發生制原則于資產負債表日計提應收利息并確認利息收入 | 計息時 | 借:應收利息 貸:利息收入 | |
實際收到時 | 借:單位活期存款 貸:應收利息 | |||
金融機構往來收入 | 結算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收入時 | 借:應收利息 貸:金融機構往來收入 | ||
實際收到時 |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貸:應收利息 | |||
手續費及傭金收入 | 收到結算業務手續費時 | 借:單位活期存款 庫存現金 貸:手續費及傭金收入 | ||
利息支出 | 按權責發生制原則于資產負債表日計提定期存款的應付利息并確認本期所有存款的利息支出費用 | 確認時 | 借:利息支出 貸:應付利息 | |
實際支付定期存款利息時 | 借:應付利息 貸:單位活期存款 庫存現金 | |||
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 發生手續費支出時 | 借: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 ||
營業費用 | 發生業務費用時 | 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 ||
【例7.13】銀行對各項貸款利息一般按權責發生制原則于資產負債表日計提應收利息并確認利息收入,計息時的會計分錄為( )。
A.借記“利息收入”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
B.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C.借記“利息收入”科目,貸記“活期存款”科目
D.借記“活期存款”科日,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答案】B
【解析】各項貸款利息除有特殊規定者外,一般按權責發生制原則于資產負債表日計提應收利息并確認利息收入。計息時,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實際收到時,借記“單位活期存款”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