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得扣除的項目
1、內容:(1)內資企業:
(2)外資企業:
2、要求:掌握
3、舉例:
【例1】納稅人為其他獨立納稅人提供與本身應稅收入無關的貸款擔保,因被擔保方不能還清貸款而由該擔保納稅人承擔的本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處理方法是( )。
A.可以扣除 B.不能扣除C.只能扣本金 D.只能扣利息
【例2】按照現行企業所得稅規定,下列項目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從收入總額中扣除的項目有( )。
A.銷售貨物時給購貨方的回扣支出B.銷售貨物時給購貨方開在同一張專用發票的折扣支出
C.啤酒、黃酒廣告費支出D.企業支付給總機構的管理費用
E.企業支付其所辦中小學的教師工資F.支付給職工的買斷工齡支出
G.遭受自然災害造成損失有賠償的部分
【例3】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項目不準從收入總額中扣除的是( )。
A.購買專利權 B.銀行罰息
C.合同違約金 D.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
E.無形資產開發未形成資產的部分
四、虧損彌補
一般企業虧損彌補的稅收政策: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一致
【例1-1】A企業2004年度應稅利潤-80萬元,所得稅稅率33%。另外,從B企業(經濟特區外資企業,地方所得稅免征)分回稅后利潤85萬元;從C企業分回稅后利潤33.5萬元,所得稅稅率33%。則該企業當年度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萬元。
【例1-2】假設A企業2004年度應稅利潤-120萬元,其他條件不變。則該企業當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 )萬元。
【例1-3】假設A企業2004年度應稅利潤-180萬元,其他條件不變。則該企業當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 )萬元。尚未彌補的虧損為( )萬元。
【例2-1】某境內A企業2004年度應稅所得額100萬元,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3%。當年其境外B國全資子公司的盈虧如下: B國C公司盈利80萬元,B國D公司虧損50萬元,B國所得稅稅率均為30%。則境內A企業當年應納企業所得稅( )萬元。
【例2-2】假設B國D公司虧損85萬元,其他條件不變。 則A企業當年應納企業所得稅(33)萬元。
【例2-3】假設B國所得稅稅率為40% ,其他條件不變。 則A企業當年應納企業所得稅(33)萬元。
五、關聯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內容提要:
(一)關聯企業的認定
(二)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方法
(三)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對比:基本一致+復習題:
【例1】按照現行稅法規定,下列( )可以被認定為關聯企業。
A.總機構與其分支機構 B.母公司與其子公司
C.母公司與其孫公司 D.同一總機構的不同分支機構之間
E.不同總機構的不同分支機構之間 F.總機構與其分支機構的子公司之間
【例2】按照現行稅法規定,當一個企業與其他企業之間存在( )關系時,就可被認定為關聯企業。
A.在經營方面存在著間接的擁有B.在資金方面存在著直接的控制
C.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所控制或擁有D.存在著直接業務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