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收到稅務機關退還的增值稅款,應分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1.如果企業采購的國產設備尚未交付使用,則應沖減設備的成本.
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在建工程”。
2.如果企業采購的國產設備已交付使用,則應相應調整設備的賬面原價和已提折舊,
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固定資產”,
同時,沖減多提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貸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
另外,企業采購的國產設備已交付使用,但稅務機關跨年度退還增值稅款的,
企業應相應調整設備的賬面原價和已提的折舊,
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固定資產”,
同時沖減多提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二)實行“免、抵、退”辦法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性企業的會計處理
1、貨物出口,將不予免征、抵扣或退稅的稅額轉入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按規定當期應予抵扣的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3、因應抵扣的稅額大于應納稅額而未全部抵扣,按規定當期應予退回的稅款,向稅務部門申報退稅時
借:應收補貼款——應收出口退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4、收到退稅款時,根據銀行回單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補貼款——應收出口退稅
(三)未實行“免、抵、退”辦法的企業的會計處理
按規定計算的應收出口退稅,
借:應收補貼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收到退稅款時,根據銀行回單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補貼款——應收出口退稅
(四)免征消費稅的出口應稅消費品的會計處理
按照規定,除國家限制出口的應稅消費品外,納稅人出口的應稅消費品免征消費稅。具體又分為出口直接予以免稅和先稅后退兩種情形進行會計處理。
一、生產企業直接出口應稅消費品或通過外貿企業出口應稅消費品,按規定直接予以免稅的,可不計算應交消費稅。
二、通過外貿企業出口應稅消費品時,如按規定實行先稅后退方法的,按下列方法進行會計處理:
1、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應稅消費品的生產企業,
應在計算消費稅時,按應交消費稅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
實際交納消費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應稅消費品出口收到外貿企業退回的稅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發生退關、退貨而補交已退的消費稅,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代理出口應稅消費品的外貿企業將應稅消費品出口后,收到稅務部門退回生產企業交納的消費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
將此項稅金退還生產企業時,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發生退關、退貨而補交已退的消費稅,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生產企業消費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收到生產企業退還的稅款,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2、企業將應稅消費品銷售給外貿企業,由外貿企業自營出口的,
企業應將應稅消費品銷售給外貿企業時,按照應交消費稅額,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
實際交納消費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發生銷貨退回及退稅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3、自營出口應稅消費品的外貿企業,應在應稅消費品報關出口后申請出口退稅時,借記“應收補貼款-出口退稅”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
實際收到應稅消費品退回的稅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補貼款-出口退稅”科目。發生退關或退貨而補交已退的消費稅,作相反的會計分錄。